你好,如果是分攤發給子公司這個費用在總公司上面沖回去
你好,總公司與分公司獨立核算 總公司員工出差為公司整體辦事 前期費用計入總公司 月底攤銷時 這筆差旅費 部分金額攤銷到分公司賬目 想問這筆差旅費分攤給分公司的金額,月末在總公司的賬上要做一筆回沖嗎
老師,我們是物業公司,2020年11-12月收2021年的物業費63萬。記到預收賬款,以后分攤至各月收入。今年成立了分公司,與總公司共用一個賬戶,并且獨立核算。以前所有的收入都在總公司報稅交稅。現在稅務要求都各自核算申報各自的。三個小區屬于分公司,已計算出63萬中有56萬是這三個小區收的費。還有代收水電費70萬。都是這三個小區的,現在職工已經從總公司移到分公司申報了,以上這些物業費和水電費該怎么給分公司,具體要怎么做賬,怎么走流程?以上說的都是外賬。
總分公司,分公司獨立核算以后,分公司使用總公司的固定資產(所有權屬于總公司);若后期分公司購進的設備構成固定資產,由總公司支付后(所有權屬于總公司),分公司使用。若購進的設備,不構成固定資產的,則有分公司自行支付。。。問題1:是否構成固定資產,或多大的金額屬于固定資產,是由公司自行決定嗎?是的話,是依據分公司的政策還是總公司的政策呢???問題2:構成固定資產的入總公司的賬,由分公司使用,總公司計提的折舊可以分攤給分公司計入分公司的成本費用嗎???問題3:稅法規定:新購進的且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設備、器具可一次性折舊,產生的稅會差異是每年計算所得稅的時候調整吧???
老師,總公司與分公司不在同一個城市,如果如果員工與分公司簽勞動合同,分公司雖然選了獨立核算,但平時業務都是總公司對外簽合同,員工出差交通也都是為了總公司業務,分公司不做實際業務,因此差旅報銷開的也是總公司抬頭。在哪個公司支付分公司員工的費用報銷更好,還是都可以?(1)如果在總公司支付分公司員工的費用報銷,與分公司勞動合同不一致(2)如果在分公司支付分公司員工的費用報銷,與工資社保支付使用同一個銀行賬戶,在分公司記賬,但發票是總公司抬頭,是否可以?
老師,您好,我們是集團公司,山東光宏 是母公司,下面有6家子公司,都是獨立核算的,但是現在所有的員工都在母公司名下,社保在在母公司繳納。員工為下面子公司運維,項目上出差,買的材料,花的費用,成本費用、差旅費、住宿費等等,這樣情況下,是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花費在哪個項目上就在哪個公司報銷?(存在問題,這樣不是子公司員工可以報銷嗎?都是實際支出)還是都統一在母公司報銷呢?(存在問題:母公司統一報銷,在分攤給子公司,均攤不真實,費用不準確。有的項目少,有的項目費用多)請老師多指點,具體怎么做比較合理合規呢?
房屋租賃行業,客戶轉租金到公戶,再從公戶轉到老板私戶應該怎么備注
月工資3萬,如何根據稅收政策,合理避稅
可以做到銷售費用-材料費嗎這個科目嗎
老師客戶打的開模費,這個不會退給客戶怎么做會計分錄合適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做純貿易出口,小企業會計準則,以cif 形式出口,保運費是不是就是代外國客戶支付?我收到的國內發票不能做我們費用?
怎么找不到下載個稅代扣代繳客戶端了?
老師,請問在計算23年1-6月投資收益時,固定資產的折舊為什么只÷5,沒有在÷6×12算吶
老師,供應商大幅度上調價格,以前簽的合同執行不了,需要重新簽訂上調后價格合同,這種情況稅務有沒有問題?以前簽的合同印花稅都交了的。
老師您好,就是公司2023年成立,然后2025年才開通稅務,那關于到2025年5月31日之前要做2024年度的匯算清繳嗎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所得稅匯算時,應付職工薪酬24年貸方計提數,獎金多計提了,但在25年2月發放獎金時又沖的多計提數,這時匯算清繳應付職工薪酬賬載金額我應該填24年計提數嗎,我今年調增了,我25年在5月31日之前把獎金發了一部分,剩余部分不發了,我用26年匯算25年所得稅匯算時用調減嗎
回沖 分錄可以這樣做嗎?老師 借銷售費用 差旅費-100 貸 銀行存款 -100
你好,是的,是這樣做的
好的,謝謝
不客氣,祝你工作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