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也就是你12月末計提了12月末的工資,這個是正確的,是計提的不對嗎?
2021年12月的工資暫估入賬,2022年2月計算出2021年12月的工資,2022年5月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職工薪酬及納稅調整明細表,工資2021年12月的數據,賬載金額是按2021年12月暫估入賬金額計算匯總,還是填寫2022年2月計算出的準確的2021年12月的工資,實際發生額也是填2022年2月實際發放的工資嗎?
老師好!2021年應付職工薪酬借方累計金額211萬(實際支付20年11月至21年10月工資),貸方累計金額192萬(計提的21年1-12月),請問老師,匯算清繳職工薪酬賬載金額、實際發生額、稅收金額填哪個數?
做21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應付職工薪酬賬載金額是14.5萬,借方實際發生是13.3萬萬,,但是2022年1月把計提12月份工資1.2萬發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資薪金怎么填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職工薪酬,計提的我填入載賬金額,應付工資計入實際發生,稅收金額和載賬金額填一樣,因為2022年1月份就支付了2021年12月份的對嗎 @郭老師
老師, 我們工資當月工資次月發。用小企業會計準則填報2022年匯算清繳,職工薪酬的實際發生額是=應付職工薪酬借方發生額–21年12月的實發工資+22年12月的實發工資嗎
請問老師,老板讓我虛開10萬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對方單位抵稅,對方單位給老板幾千塊錢,老板堅持讓我開,我講了所有要害都不行,并且命令我盡快解決,這種有沒有什么解決辦法
請問個體戶需要交哪些稅?有什么優惠政策?
公司通過起訴收到的貨款中含有利息費用,需要開具發票嗎,是含在貨款里嗎,另外簽合同是分公司,但是法院劃扣到總公司的款,發票是開分公司還是總公司的發票?
老師為什么貨款當日結清,還要先記應收賬款呢
老師,請問a公司的股東是b公司和c公司,a公司有利潤時,打到b公司,a公司交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么,b公司交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么
老師您好注冊新的公司步驟
在我小規模期間我采購了這批貨物回來我并未在我小規模期間進行銷售,也沒有按小規模的征收率開具發票的嘛,當時供應商開具了普票給我,我現在成為一般納稅人了可以要求供應商換開成專票給我嗎?
我想問一下,酒店給我開出的普票我沒報銷,公司會查到這個個報銷嗎?這只有開出方和我知道這個事
生產型加工企業,如果當初沒有搞清楚狀況人工不容易分清楚,就用的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沒有用生產成本和庫存商品科目,必須改賬嗎?
填寫出口收匯明細表的時候,收匯單上顯示的金額,不和報關單上面一樣,可能三張銀行憑證對應了四五單報關單,那我要怎么填
數是是對的啊!但相當于,2022年多記了管理費,12月工資實際沒發。我們是次月初發上月工資,因此,2022年12月是發了11月的工資,202201是發的2021年12月,但是當月計提的
好,這個沒有問題,正確的可以,只要匯算清交之前發下去就可以了。
相當于2022年的管理費里多了計1個月工資費用,即2022年12月的。我們一般是當月計提(上月),當月發(上月的),只是在年末,計提了下月要發的(12月)工資數,這個是沒發放的,是應付工資,在2023年1月已發下去了。這個不需要調整,即匯算清繳前已實施完成,賬載和實發一樣,您說的是這意思?
賬載金額,看你賬上計提的13個月的工資 實際金額和稅收金額需要減去第13個月的工資。
那這樣會產生納稅調增?
是的,需要納稅調增,因為你多計提了一個月。
但是我匯算清繳前發放了,而且發放當月沒有再計提,只是:應付工資,貸:銀行存款。這樣應該不用調?老師
需要調整的,你不是近期了,一月份的。
需要調整的,你不是計提了一月份 我們一般是當月計提(上月),當月發(上月的)
這個是你自己說的,你看一下吧。
意思是當月計提當月12月份的,在一月份支付下去,不需要調整,但是你硬說是你計提了13個月。
是2023年1月份就發了2022年的多計提的工資,202301月當月,沒有再計提。沒有重復多計提。就像我在12月多計了其管理費,票未到或1月才開,但我202301票回來了,我貼到了2022年的憑證里,就可以不用調增,是不是同理?
不是一個道理的,因為按照所屬期2023年一月份的工資,他就在2023年抵扣,不能提前到2022年抵扣。
發票也不能隨便抵扣的,就像是它屬于2023年的費用,你能做到2022年嗎?即使你付款了也不行。
得根據他的所屬期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