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可以考慮以下解決辦法: 一、協商調整退貨金額 與供貨商進一步協商,盡量使退貨金額與原采購金額按比例沖紅的金額相符。可以重新核對退貨的數量和單價,看是否存在計算錯誤或誤解,通過協商調整退貨金額,以滿足紅字發票按數量沖紅的要求。 二、簽訂補充協議 與供貨商簽訂補充協議,明確退貨的具體情況和處理方式。在協議中說明退貨的原因、數量、金額以及雙方對于退貨損失的承擔方式等。補充協議可以作為雙方處理退貨問題的依據,避免因退貨損失票而帶來的問題。 三、尋求稅務機關的指導 如果雙方在退貨處理上存在爭議,且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可以向當地稅務機關咨詢,尋求專業的指導意見。稅務機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為企業提供合法合規的解決方案,確保雙方的稅務處理符合稅法規定。 四、考慮其他補償方式 如果供貨商堅持要求體現退貨損失,可以考慮通過其他方式給予供貨商一定的補償,而不是在發票上體現損失。例如,可以在未來的采購中給予一定的價格優惠、延長付款期限等,以平衡雙方的利益。
我們單位幾年前購進的門窗五金配件,部分配件庫存積壓,采購部就與供貨商協商把部分零部件退回了,現已退到供貨商的庫里了,我們開的銷售票,對方財務說不行,他們不能收銷售票,只能走退貨流程,但是紅字發票要按數量沖紅的話,金額又跟現在說好的退貨金額不符,他們說退貨后開個退貨損失票,我們這邊不想讓損失體現在票面上,有什么好的解決辦法嗎?
以前年度購的進窗戶配件,現在部分配件不匹配,不能用了,采購跟廠家對接進行了退貨處理,(退回的部分配件供應商已入庫),財務這邊說給開銷售發票,廠家說他們不接收銷售發票貨已入廠家的庫,對于我們而言,能就以前的發票中的部分配件單獨開紅字信息表嗎?對方開紅字發票,給我們把錢退回來了,這樣處理合規嗎?有什么審計或稅務風險?還是有什么更好的處理辦法
以前年度購的進窗戶配件,現在部分配件不匹配,不能用了,采購跟廠家對接進行了退貨處理,但是有差額(不是按原價退,(退回的部分配件供應商已入庫),我們這邊發起相對應的發票中部分的對應配件的紅字信息表,對方開紅字發票,給我們把錢退回來了,錢退回來之后這個差額怎么處理?退回貨物的金額比紅沖的金額少(有折損),對方不接受我們開銷售票,所以才選擇紅沖,
老師,高企認定時,以前年度的審計報告利潤表忘記披露研發費用了,可以讓事務所出具一份審計報告補正說明嗎
老師請問去年的工資計提的多了,今年該如何處理?
老師,請問資料三在計算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時,那個40萬的現金股利為什么是減掉?
去年我們賣了臺車,稅務局說我們高買低賣要求補稅,我補稅是申報去年賣車時間的增值稅申報表嗎,如果是修改去年申報表,那是不是去年的賬分錄也要改,財務報表都得改。
電子稅務局里抵扣勾選專票,在4月30日開具的發票,在當天可以查詢到嗎,還是延時1-2天可以看到
老師您好:車輛購置稅,22年入錯了帳,當時沒做車輛購置稅,放在固定資產了,現在得更正分錄,是放到稅金及附加嗎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負數余額是因為之前未計提,然后做了繳稅分錄?我不計提就可以了?
老師,我們公司是做代理招標的,需要專家評標,專家不是本單位員工,支付的費用都是公對私,以前年度發生的業務了,沒有代開勞務發票開過來,也沒報工資,一直掛賬,現在要怎么處理比較合適
老師請問一下公司從2022年至2023年4月還欠我工資沒發,之前在公司時公司并沒有與我簽訂合同 我辭職后只是和公司簽了一個欠條,只是約定在2025年6月12日支付完,可是到現在都還沒有錢支付,老板說只能繼續打欠條,什么時候有錢就支付,請問一下老師這樣是否可以?我需要和公司有什么協議嗎
您好 會計中級老師說的550題在哪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