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應付債券 300 貸:債權投資300 2、借:營業收入10 貸:營業成本 9.4 存貨 0.6 3、借:營業收入 500 貸 營業成本 300 固定資產200 借:累計折舊40 貸:管理費用40 4、借:投資收益24 貸:財務費用 24 借:應付利息 24 貸:應收利息 24 5、借:應付賬款10 貸:應收賬款10 借:壞賬準備0.5 貸:信用減值損失0.5
.甲公司擁有乙公司80%的表決權股份,2015年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間發生的內部交易如下: (1)1月1日,乙公司平價購買甲公司當日按面值發行的期限為五年、年利率為6%、每年末付息、到期一次還本的公司債券300000元,2015年年末,當年利息已支付。 (2)4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該批商品的成本為80000元,售價為100000元(不考慮增值稅),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截至2015年年末,乙公司所購入的商品中有60%已對外出售,剩余商品的可變現凈值為30000元,乙公司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10000元。 請問:(1)如何編制甲公司2015年末合并工作底稿中與內部債權債務有關的抵消分錄 (2)如何編制甲公司2015年末合并工作底稿中與內部存貨交易有關的抵消分錄。
甲、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2018年4月20日甲公司應付乙公司購貨款35萬元到期。由于甲公司發生財務困難,不能按期支付欠貨款。2018年5月10日,經雙方協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其生產的產品償還債務。該庫存商品成本17萬元,未計提跌價準備,公允價值為20萬元。乙公司于2018年8月1日收到甲公司抵 債的產品,并作為庫存商品入庫。乙公司對該項應收賬款計提了5萬元的壞賬準備。要求:(金額單位:萬元) 1.計算甲公司的債務重組利得; 2.編制甲公司與該項債務重組有關的會計分錄; 3.計算乙公司的債務重組損失; 4.編制乙公司與該項債務重組有關的的會計分錄。
2.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權,2020年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發生的經濟業務如下: (1)6月5日,甲公司購買了乙公司一批商品計10萬元,款項已支付,乙公司該批商品的銷售成本為7萬元,甲公司所購商品本期80%已經售出。 (2)9月30日,乙公司購買甲公司生產的產品一批作為管理部門固定資產使用,價稅合計為565萬元,增值稅率為13%,當即投入使用,款項已經支付。甲公司該產品成本為300萬元。乙公司該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為5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要求:編制上述內部交易事項的抵銷分錄。
2019年1月1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900萬元購入乙公司當日發行的5年期公司債券,作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核算,該債券面值總額為1000萬元,票面年利率為%息,期一次償還本金,但不得提前贖回。甲公司該債券投資的實際年利率為7.47%。 (2)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債券利息50萬元。 (3)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乙公司支付的債券利息50萬元。當日確認減值準備135.75萬元。 款項已收存銀行。 (4)2021年1月1日,甲公司以801萬元的價格全部售出所持有的乙公司債券, 假定甲公司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全部為對乙公司的債券投資。除上述資料外,不考慮其他因素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權,2x18年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發生的經濟業務如下; (1)1月1日,甲公司購買了乙公司當日發行的三年期債券300萬元,年利率8%,該債券每年年末計息一次(已知該債券的票面利率與實際利率一致)。 (2)6月5日,甲公司購買了乙公司一批商品共計10萬元,款項尚未支付,乙公司該批商品的銷售成本為7萬元,甲公司所購商品本期80%已經售出。 (3)9月30日,乙公司購買甲公司生產的產品一批作為固定資產使用,價款及稅款為585萬元,當即投入使用,款項已經支付。已知甲公司該產品生產成本為300萬元,乙公司預計該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為5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4)年末,乙公司計提債券利息24萬元,計入財務費用。 (5)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按應收賬款年末余額的5%計提壞賬準備。要求:編制上述集團公司內部交易事項的抵銷分錄。
房屋租賃行業,客戶轉租金到公戶,再從公戶轉到老板私戶應該怎么備注
月工資3萬,如何根據稅收政策,合理避稅
可以做到銷售費用-材料費嗎這個科目嗎
老師客戶打的開模費,這個不會退給客戶怎么做會計分錄合適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做純貿易出口,小企業會計準則,以cif 形式出口,保運費是不是就是代外國客戶支付?我收到的國內發票不能做我們費用?
怎么找不到下載個稅代扣代繳客戶端了?
老師,請問在計算23年1-6月投資收益時,固定資產的折舊為什么只÷5,沒有在÷6×12算吶
老師,供應商大幅度上調價格,以前簽的合同執行不了,需要重新簽訂上調后價格合同,這種情況稅務有沒有問題?以前簽的合同印花稅都交了的。
老師您好,就是公司2023年成立,然后2025年才開通稅務,那關于到2025年5月31日之前要做2024年度的匯算清繳嗎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所得稅匯算時,應付職工薪酬24年貸方計提數,獎金多計提了,但在25年2月發放獎金時又沖的多計提數,這時匯算清繳應付職工薪酬賬載金額我應該填24年計提數嗎,我今年調增了,我25年在5月31日之前把獎金發了一部分,剩余部分不發了,我用26年匯算25年所得稅匯算時用調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