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有新政策延續,可以繼續適用上述政策
根據財稅〔2018〕54號文件《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是對的嗎
根據財稅〔2018〕54號文件《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是對的嗎
老師,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那企業購進辦公用的小轎車不超過30萬,怎么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具體怎么做賬啊?
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請問這是不是直接計入管理費用就可以了?不需要再累計折舊
6、新購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可一次性稅前抵扣。 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是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整個會計分錄怎么做?
個體戶對公賬大額取現
老師、做試算平衡表的時候、(應收賬款)科目余額在貸方 是負數表示嗎?
會議費入什么科目?老師
老師:請問增加股東是先在稅務辦理還是直接在工商辦理就可以了
老師,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里的103資產總額是怎么算出來的
老師我們公司與別人公司屬于關聯企業占股份但是沒有業務往來,需要申報么?還是零申報,還是不報
老師,倆家公司合作,共同研發,簽戰略合作協議,人員共享,我們公司用對方公司的員工,他們在我公司兼職,以工資薪金形式報個稅,那我們還用給對方公司付款嗎?
請問這筆回單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老師,租房給員工住宿,這個房東需要開具發票嗎
老師,我們是運輸公司充值50萬,按每升1元錢返利到油款賬戶,到時候消費這筆錢就不開發票,開票只開我們充值的錢,那針對這筆返利我們需要入賬嗎
是哪個政策?
您好,依據2021年3月15日發布的《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