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呢,不合理,但是現在稅務局不會查,如果查,多數企業就倒閉了? ?個稅本身就是按照工資申報繳納
老師,我們是礦業公司,主要施工挖甲方的鐵礦,然后篩選鐵精粉,甲方按合同約定噸位付款!那么我們給對方開發票就是工程款對嗎?(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有:礦山工程)我們不涉及別的,前期挖礦洞啥的,就是為開展工作做的準備,所有費用都進成本,那么我們挖出來的礦石,在篩選過程中,到最后的鐵精粉,算不算生產!還是只是勞務?工人上百人,工資都在一萬左右,那么走銀行,實發,還牽扯個稅和社保!像這樣流動性強的務工人員一定得繳納社保嗎?
老師們,小建筑工程公司的一個700多萬的合同,我們是乙方,就這個一個項目快竣工了,而且是分包出去的,等于項目經理掛靠我們乙方公司的資質承包的這個項目,合同里也寫地非常明確乙方承包的施工隊農民工工資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并提供月工資表名單,可實際上這部分人工費甲方未按合同履行,而是直接給這農民工發了工資,但是這部分農民工的個人所得稅申報在乙方公司提交的,我才來幾天,我所在的乙方公司小會計居然又拿這部分農民工工資虛計提了工資,貸方都掛到其他應付老板(表示墊付的)累計900多萬了,可實際上賬上根本沒有那么多的錢,這一個合同也就700多萬,工程款還都沒有及時撥過來,卻要求開票
老師,請問公司給我簽訂勞動合同按照社保最低繳費基數來簽訂的,剩余工資是另一個協議上面寫住房補貼,交通補貼,飯貼等等形式發放,現在發工資個稅按照我實際全部工資來計算的,而社保公積金只按照合同上面最低繳費基數來交的,這樣合理嗎?為什么個稅不按照勞動合同的社保最低繳費基數金額來繳納?
會計分錄產品生產人員工資480000車間管理人員工資105000企業行政管理人員工資90600專設銷售機構人員工資17400合計6930001.根據“工資費用分配匯總表”結算本月應付職工工資總額693000元,其中企業代扣職工房租32000元、代墊職工家屬醫藥費8000元,代扣個人所得稅為3000元,實發工資65O000元。2企業下設一所職工食堂,每月根據在崗職工數量及崗位分布情況、相關歷史經驗數據等計算需要補貼食堂的金額,從而確定企業每期因補貼職工食堂需要承擔的福利費金額。2021年9月,企業在崗職工共計200人,其中管理部門30人,生產車間工人I70人,企業的歷史經驗數據表明,每個職工每月需補貼食堂15元。3.公司按照2%計提工會經費,8%計提職工教育經費,12%計提社會保險費,11%計提住房公積金。從應付職工薪酬中代扣個人繳納的社會保儉費(不含基本養老險和失業保險)20790元,住房公積金為76230元,共計97020元。請根據上述業務描述完成2021年7月清華園有限公司應付職工工資相關核算
老王計劃中的“老王頭面點制作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個人獨資企業,在中國法律框架內是允許存在的。根據中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個人獨資企業可以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并且投資者的責任限于其對企業債務的承擔,也就是說,在法律上,個人獨資企業的債務通常情況下不會擴展到投資者的個人財產。關于注冊資本,中國法律確實不要求個人獨資企業有很高的注冊資本,但一般會要求有符合企業正常運營的最低注冊資本。雖然老王計劃將注冊資本定為400元,但需要注意的是,這個金額是否滿足法定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以及是否足夠支撐企業的正常運作,包括支付工資、購買原料、日常開支等。如果注冊資本過低,可能會影響企業的信用和對外承擔合同的能力。關于經營場所,老王計劃使用即將拆遷的街面房作為經營場所。這涉及到房屋使用權的問題。如果該房屋在拆遷公告發布后不再適宜用作經營場所,那么老王需要重新考慮經營地點,以免因拆遷給企業帶來損失。關于雇工,老王計劃雇傭3名職工,并按月支付工資。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中國的勞動法律,雇主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養老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等社會保險費用。即使是小本經營,也不能免除這些法定責任。老王
老師,高企認定時,以前年度的審計報告利潤表忘記披露研發費用了,可以讓事務所出具一份審計報告補正說明嗎
老師請問去年的工資計提的多了,今年該如何處理?
老師,請問資料三在計算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時,那個40萬的現金股利為什么是減掉?
去年我們賣了臺車,稅務局說我們高買低賣要求補稅,我補稅是申報去年賣車時間的增值稅申報表嗎,如果是修改去年申報表,那是不是去年的賬分錄也要改,財務報表都得改。
電子稅務局里抵扣勾選專票,在4月30日開具的發票,在當天可以查詢到嗎,還是延時1-2天可以看到
老師您好:車輛購置稅,22年入錯了帳,當時沒做車輛購置稅,放在固定資產了,現在得更正分錄,是放到稅金及附加嗎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負數余額是因為之前未計提,然后做了繳稅分錄?我不計提就可以了?
老師,我們公司是做代理招標的,需要專家評標,專家不是本單位員工,支付的費用都是公對私,以前年度發生的業務了,沒有代開勞務發票開過來,也沒報工資,一直掛賬,現在要怎么處理比較合適
老師請問一下公司從2022年至2023年4月還欠我工資沒發,之前在公司時公司并沒有與我簽訂合同 我辭職后只是和公司簽了一個欠條,只是約定在2025年6月12日支付完,可是到現在都還沒有錢支付,老板說只能繼續打欠條,什么時候有錢就支付,請問一下老師這樣是否可以?我需要和公司有什么協議嗎
您好 會計中級老師說的550題在哪買呢
好的,明白了,謝謝老師
祝您生活愉快,開心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