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應該是修改7月份申報表
朋友有個新成立的公司,現在想給員工購買社保,但只想按最低基數來繳納,但工資發放及個稅申報時按實際發放金額來申報,這個就會存在社保申報基數與工資不一致,我個人認為這樣是會存在風險的對嘛?我的思路是,無論是工資還是社保的基數兩者都要一樣才對吧,我的想法對嘛。謝謝老師的回復!如果在個稅申報中填寫實際發放的工資來申報并繳納個稅,但填寫扣繳個人五險時按最低的基數個人承擔的金額來填寫,這樣系統可以通過嘛?同時會存在風險嘛
老師好,公司7月份剛開通五險一金并繳納,但7月份申報個稅為填寫五險一金,這種情況可以在8月申報中一并填寫7月和8月個人所承擔的五險一金的總金額嗎,如果申報個稅不填五險一金,工資也未超過5000,屬于零申報,對企業所得稅有什么影響呢
我是乙方,工地上的工人工資是由甲方代發,乙方申報個稅。甲方5—10月工資已按月支付給工人,乙方5-10月所屬期期間沒有給工人申報個稅。咨詢了稅務,現在12月要申報5-11月的工人工資,需要到大廳按月修正申報表并繳納日息萬分五的滯納金,加每月扣5分的信用分。如果乙方在12月一次性申報5-10月工資,入職時間調整5月1日,那到時稅務檢測到風險也會存在質疑讓企業解釋,按月修正扣6個月?5分=30分,影響企業信用分及貸款,一次性在12月所屬期申報11月工資,從月工資7萬飚到70萬,會不會被稅務系統預警。有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案?干著急,今天最后一天了
公司成立及員工情況:公司是6月份成立,所有員工之前是在另一家公司代管,9月份轉入新成立公司,有幾個問題麻煩老師幫忙理順: 1:工資發放情況:10月發放9月份工資,那我申報個稅是否是11月份申報10月份發放的9月份工資? 2:9月份開始,我們就是自己繳納社保了,等于是9月份工資未發放,但是五險一金已交,那我現在在申報9月份個稅的時候,是不是收入和扣除都填0? 3:特殊原因,一員工6-8月份工資在9月份一并發放2.7萬元且未繳納五險一金,但是在發放的時候并未扣除個稅,那我現在在申報9月份個稅的時候,是不是收入填2.7,扣除填0,先繳納個稅,然后這個個稅金額在10月份發放9月份工資的時候扣除,這樣操作是否合規? 4:上述同事,在申報個稅的時候,扣除的累計費用是20000,這樣是對的是吧?
老師您好,建筑勞務公司辦理資質給資質人員交的社保要怎么做賬務處理?養老和失業只交了7月份,工傷保險交了7月8月9月,單位和個人承擔部分合計是53185.96元。 現在的情況是,代辦說不能給這些人走工資申報個稅, 我這邊應該怎么做賬務處理呢? 一開始是代辦人在大廳用個人的卡給繳納的7月和8月的社保費,在9月份,我在公戶給他轉了他交的相應金額。9月份是我在電子稅務局從公戶里扣繳的。
主營業務收入里面的開票收入做成價稅合計79360了,實際應該是78574.26報過季報了,還能反結賬回去改么
員工請假一個月,本月員工應發工資為負數,公司承擔員工個人部分社保公積金,下個月需要沖回,要是掛其他應收款,如何做賬
老師您好!A公司承包加油站,我公司與A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共同經營。需要改造才能正常運營,我公司為此購買的加油設備、辦公設備、宿舍床鋪、食堂設施等,怎么做分錄?謝謝
老師,我幫一家公司代賬,每次登陸深圳電稅局都需要驗證碼,不可以賬號密碼直接登陸嗎?怎么還需要驗證碼登錄呢
4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按月計息,按季支付,6月30日應付利息怎么是算的2個月而不是3個月呢?
甲公司預測,乙醫院2021~2022年門診量將在2020年基礎上每年增長6%,2023年以及以后年度門診量保持2022年水平不變;2021~2022年單位門診費將在2020年基礎上每年增長5%,2023年及以后年度將按照3%穩定增長。營業成本及管理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例、經營營運資本周轉率、凈經營長期資產周轉率將保持2018~2020年算術平均水平不變。所有現金流量均發生在年末。 老師,這道題為什么不能用23年作為后續期?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現在還能添加嗎
老師,查當日美元匯率在哪里查準確
老師 麻煩這兩題講解一下 謝謝
老師,問一下,公司在抖音上賣貨了,抖音公司的款提現到公司賬戶了,怎么做賬?
這樣他的扣除金額累計數不一樣了
可是9月份了還能修改7月的申報表嗎
我8月份一起扣除,然后7月交五險一金也做進8月份的帳,這樣可以嗎
可以修改的,大廳做修改。這樣可能會跟你申報表不一致跟扣款時間不一致,
跟申報表和扣款時間不一致有什么影響,畢竟都是實際發生的,只不過記賬日期發生改變了
如果這個稅務檢查會讓你調整,如果不檢查就沒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