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這個沒有明文規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曾經出臺會議紀要,傾向性意見認為,《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即勞動者可以享受的停工留薪期待遇最長為24個月,超過24個月仍需治療的,僅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而無法繼續享受原工資福利待遇。所以,勞動者如享受完24個月的停工留薪期后仍需繼續治療、無法提供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應按病假工資標準發放勞動者病假待遇。
老師,高企認定時,以前年度的審計報告利潤表忘記披露研發費用了,可以讓事務所出具一份審計報告補正說明嗎
老師請問去年的工資計提的多了,今年該如何處理?
老師,請問資料三在計算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時,那個40萬的現金股利為什么是減掉?
去年我們賣了臺車,稅務局說我們高買低賣要求補稅,我補稅是申報去年賣車時間的增值稅申報表嗎,如果是修改去年申報表,那是不是去年的賬分錄也要改,財務報表都得改。
電子稅務局里抵扣勾選專票,在4月30日開具的發票,在當天可以查詢到嗎,還是延時1-2天可以看到
老師您好:車輛購置稅,22年入錯了帳,當時沒做車輛購置稅,放在固定資產了,現在得更正分錄,是放到稅金及附加嗎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負數余額是因為之前未計提,然后做了繳稅分錄?我不計提就可以了?
老師,我們公司是做代理招標的,需要專家評標,專家不是本單位員工,支付的費用都是公對私,以前年度發生的業務了,沒有代開勞務發票開過來,也沒報工資,一直掛賬,現在要怎么處理比較合適
老師請問一下公司從2022年至2023年4月還欠我工資沒發,之前在公司時公司并沒有與我簽訂合同 我辭職后只是和公司簽了一個欠條,只是約定在2025年6月12日支付完,可是到現在都還沒有錢支付,老板說只能繼續打欠條,什么時候有錢就支付,請問一下老師這樣是否可以?我需要和公司有什么協議嗎
您好 會計中級老師說的550題在哪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