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到當地地稅局開具勞務費發票,計入勞務費。不需要繳納社保
老師請問,我們企業招了一些人員,負責制作音頻,每小時等于一個件,按照件數每月結算工資。這些人員基本穩定,但是計件工資不一定,我們對員工沒有考勤,只是對件數核算,有時一個月一個人三五百元,也有時三四千元。這部分的費用應該計入工資,還是勞務費呢?如果是勞務費,具體應該怎么操作適合,代開勞務費發票?代扣個稅?是否需要繳納社保?
老師,我有這么一個問題:我們公司承接了一個鋼結構安裝的工程,然后我們分包了出去,承包單位是一個勞務派遣公司,9月25日發包單位付款,付了80萬,拿錢的前提是:1.我們公司與所有務工人員簽定的勞動合同( 發包單位給的樣本)2.所有勞務人員的工資表,銀行卡 3.發票 我們付給勞務公司哪能有80萬,為了拿回這80萬我們到處找人,做工資表,簽合同。錢是拿回來了,可我們的帳怎么處理呢。我想了三個方案:方案1.把這些勞務人員全當成勞務公司的人,然后讓他們出個代付款證明,付款證明就是工資表和發包單位付工資流水。 方案2.讓勞務人員開發票。老師我的問題是:1.哪個方案處理從有利于企業應對稅務等部門檢查有利,還是兩個方案都不好,您有更好的建議。2.勞務派遣合同上是不是應該注明怎么結算,這樣的合同結算是定好每個人多少錢,還是規定好干完多少平米的活,每平米多少錢?
請教老師,我們勞務公司百分之95的工人都是包工頭手下的,遍布在我們母公司(施工總包)所屬全國各地分公司項目部,通過考勤造工資表母公司專戶代發,為了規避農民工財稅風險,我們嘗試過讓包工頭代開經營所得發票給我公司但幾乎沒人去開,我公司百分之90的項目是外地項目,核定了個稅,雖然外地個稅問題應該是解決了,但剩下百分之10的項目工人也要有2000人左右,那么本地項目2000個工人個稅和2萬個本地加上外地工人社保并沒有解決,由于工人流動性大,也不知具體多少人有農保,加上本公司財務人力有限,如果全員扣繳農民工個稅會計沒有動力去做,或者搜集農保證明也搜不出,請教老師該怎么辦?如果我們和工人的用工合同約定了以完成一定期限的工作任務,那么我們在本地和外地的項目是不是就不存在社保風險了。
你好,老師,我是建筑安裝公司,1、我以前內賬沒有用軟件做賬,只記錄了流水,我現在買了軟件回來,打算從第一筆業務開始做賬,公司是去年4月成立的,一年的業務,但是每個月的每個項目進度我沒有記錄,這種我是不是沒辦法確認收入?2、我們每個項目是獨立核算的,那每個項目收到的進項發票也只能抵扣對應的項目嗎?我看了建安業的實操 ,發票這一塊沒看懂3、我們項目上的買的一些機器,金額幾千到一萬多不等,我是計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機械使用費嗎?還是先進固定資產然后轉入工程施工?也需要累計折舊,這個機器一個項目做完了,可以移到另外一個項目上繼續使用,那移到另外一個工地的分錄我知道怎么做,那機器的金額我是按折舊后的凈值入另外一個項目成本嗎?
老師您好,我們是一個建筑勞務公司,工地上的工人有一百多人,他們的工資每個月都是有我公司根據考勤計算上報甲方,由甲方統一發放,發放工資后,我公司會按照工資金額給甲方開票,這樣一來,我們的成本就是這些工人的工資了,但是現在問題是,這些工人也都是臨時的,每個月工作天數也不一定,我公司是否可以直接用代發工資協議,工資表做成本,還是需要這些工人給我公司開具勞務費發票做成本呢
麻煩圖片這個老師說下謝謝
老師,現在購買電器不是有補貼,公司現在想購買空調,如果是以個人名義買有補貼,但公司名義買沒有補貼,那以個人名義買,然后我正常給員工報銷,到時候再納稅調增可以嗎
老師你好,我們上貿易公司,向供應商下單了一批貨物,原價值10萬。 生產過程中,我司客戶不要貨了,是特殊產品不能繼續生產轉銷別人。 供應商最后讓我們按8折付款,銷毀貨物不發貨。有郵件記錄。供應商也開出了這8萬物料發票。 請問這個票分錄如何處理?無實物、有成本發生有發票。
老師,請問一下小規模勞務公司可以開0個點的嘛?
我是生產企業,然后從那個農民手里邊兒啊,買那個農產品,加工成那個寵物那個食品出口。購進的時候,那個農產品可以開免稅的普通發票。出的時候那個寵物食品有九個點兒退稅率,我想問一下,這種情況能不能退?
電氣設備的調試費應該屬于哪個稅收分類編碼
您好,老師,這個是啥意思啊,數據,剛接手建筑公司,1月份給異地開過發票,2.3.4月都沒有開過發票啊,這個我不太懂,
老師好,個稅申報怎么刪除人員呢?謝謝!
老師 一般納稅人抵扣勾選的時候都選選還是只選擇專票啊?
哪位老師有空幫我做一下題,謝謝啦
老師這個勞務費,需要給這些人員在個稅系統代扣個稅嗎?
勞務費個稅起征是多少?怎么技術依據?
老師這個勞務費,需要給這些人員在個稅系統代扣個稅嗎? 勞務費個稅起征是多少?怎么技術依據?
需要給這些人員在個稅系統代扣個稅,勞務費個人所得稅按照勞務報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 其計算公式為: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3)對收入畸高的,實行加成征收: 1、不超過20000元的部分 20% 2、超過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速算扣除數 2000 3、超過50000元的部分 40% 速算扣除數 7000
老師如果人員提供不了勞務費發票,個稅代扣,我們列表是否可以入賬?入賬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你好,個人需要去稅務局代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