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勾選抵扣時,理由應明確為“個人消費”。發票如確屬合理業務支出,理論上可計入招待費,但需確保符合稅法規定及企業內部管理要求。
老師你好,請問一下:我們是餐飲行業一般納稅人,這次疫情可以享受免稅政策,在免稅期間取得的進項發票不能抵扣,那么請問我是不是在平臺里選擇—-“發票不抵扣勾選”啊?然后這些發票直接全部計入成本費用就可以了,是嗎?老師?
我想咨詢 一般納稅人收到購買貨物用于招待的專票,進項不能抵扣,可以選擇不抵扣勾選,然后全額計入費用抵企業所得稅嗎?還是說要怎么做呢?
老師好,我是一般納稅人。自產自銷自來水,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按3%開,但是我前期有200多萬的進項稅額還沒有勾選抵扣,那我現在應該選擇一般計稅還是簡易計稅? 還有這個進項勾選日期有限制嗎?時間長了會不會行程滯留發票,這個如果一直不不勾選認證的話,會有什么影響嗎? 如果選擇簡易計稅,多長時間不可以更改為一般計稅
老師,老板開進來的發票是專票,是個人消費,沒有對公付款的,與公司經營無關的,要怎么辦?發票選擇不抵扣勾選和不入賬可以? 不抵扣原因選擇 :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可以?
老師有張發票不想抵扣了,勾選不抵抗勾選要選什么原因呢,我們是因為增值稅是按0.5%全額交稅的,用不上,但是勾選不抵抗需要選擇原因,怎么選呢, 用于非應稅項目;用于免稅項目;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非正常損失的;其他
房屋租賃行業,客戶轉租金到公戶,再從公戶轉到老板私戶應該怎么備注
月工資3萬,如何根據稅收政策,合理避稅
可以做到銷售費用-材料費嗎這個科目嗎
老師客戶打的開模費,這個不會退給客戶怎么做會計分錄合適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做純貿易出口,小企業會計準則,以cif 形式出口,保運費是不是就是代外國客戶支付?我收到的國內發票不能做我們費用?
怎么找不到下載個稅代扣代繳客戶端了?
老師,請問在計算23年1-6月投資收益時,固定資產的折舊為什么只÷5,沒有在÷6×12算吶
老師,供應商大幅度上調價格,以前簽的合同執行不了,需要重新簽訂上調后價格合同,這種情況稅務有沒有問題?以前簽的合同印花稅都交了的。
老師您好,就是公司2023年成立,然后2025年才開通稅務,那關于到2025年5月31日之前要做2024年度的匯算清繳嗎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所得稅匯算時,應付職工薪酬24年貸方計提數,獎金多計提了,但在25年2月發放獎金時又沖的多計提數,這時匯算清繳應付職工薪酬賬載金額我應該填24年計提數嗎,我今年調增了,我25年在5月31日之前把獎金發了一部分,剩余部分不發了,我用26年匯算25年所得稅匯算時用調減嗎
老師麻煩你別回答了,跟沒回答一樣,我就想問這個是招待客戶的住宿費,我不抵扣進項稅,然后怎么不符合稅法規定的了,就是因為是招待客戶的所以我才不抵扣進行了
招待客戶產生的住宿費不抵扣進項稅,主要考量是此類費用通常不屬于日常經營中的必要采購,且與公司經營活動關聯度不高。稅法上,對于非業務必需的個人消費支出,不予進項稅抵扣。因此,若住宿費被視為對客戶的個人招待而非業務需要,則不抵扣進項稅是合理的。關鍵在于確保會計處理和稅務申報的一致性,符合稅法關于進項稅抵扣的規定。
老師我就想問這個招待客戶的住宿費,不抵扣進項稅,但是我可以所得稅前扣除吧 你這樣說的沒有意義
招待客戶的住宿費如果作為合理業務支出,理論上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作為費用扣除。但是,是否可以扣除以及扣除的具體條件,需遵循當地稅法細則和會計準則。不抵扣進項稅意味著這部分費用在增值稅層面未獲得稅額抵減,但在所得稅層面,如果符合條件,仍可能計入成本費用,用于抵減應納稅所得額。關鍵在于確保費用的合理性、真實性,并準確記錄,以符合稅務合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