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來說合同是哪家公司簽訂的,那么業務也應該是在該公司中。 你們這樣可以考慮商貿公司和工程公司再簽訂個委托施工合同。
老師你好!我們公司是18年10月份成立的,現在是小規模納稅人(老板本來準備8月份變更為一般納稅人,因工商沒年檢,現營業執照查詢狀態為“已吊銷,未注消)),因為老板在同一個市不同的縣城開了兩家公司,公司以前沒有會計,賬都是在另一家公司(一般納稅人)做的(所有發票都是開到另一家公司的抬頭,員工工資也是在另一個公司發的),我是這個月初來上班的,我現在很迷茫不知道怎么工作要怎么做
老師您好 我們公司有個項目(掛靠的工程A公司)現在A公司要我們公司開票,我們沒有發票開給A公司,本來清包工可以開,老板不想出稅款。A公司說我們有空調發票剛好有個工程可以用,讓我們做一份合同讓我開空調的發票給他?2.這些開給A公司發票型號本來是用我公司另一個B公司工程的,合同是這個型號現在開給掛靠單位A了,我跟老板說那開B公司時就沒有這些型號了!老板說這個B工程空調可以開別的型號給B項目,對方說沒關系。我說不行合同型號不一樣,可老板說沒事,老師想這樣情況我要怎么做?兩個合同發票等于都是虛開。
老師好,我們是電力工程公司,10月接了一個項目,電力搶修,公司把錢對公轉給法人了,法人找的工程隊給干的活,工程隊沒發票,但是他們提供工人身份證,和這個工程隊負責人簽的有勞務合同,還有我們的付款截圖,請問可以所得稅前扣除嗎?
請教老師,老板有兩家公司,一家建筑公司,一家造價咨詢公司,咨詢公司是新注冊的,沒有幾個員工,老板用這個咨詢公司接了個工程造價咨詢的活,總價七八十萬,但實際這個活都是建筑公司的員工做的,以至于造成的現狀就是:咨詢公司有大筆的收入,但卻沒什么成本,實際的成本都在建筑公司,但建筑公司的人員還不能轉到咨詢公司,因為他們都有建筑相關的證件。老師,這種情況有什么好的解決辦法嗎?
老師我現在有一個問題因為這個事情我們老板跟經理都吵起來了,我是一個會計。我們老板有10個公司,我們財務總監在其中一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那這老板的10家公司在員工報銷款時他能都簽字嗎?我們財務總監現在不簽說我不是這個公司員工我不能簽字,這個怎么是合規的呢。我做3個公司賬合同在其中一家簽訂的那員工報銷時我怎么簽字呢
二月份收到光伏電費,但是一直沒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第一季度已經報完稅了,這種情況怎么辦
老師好!請教:利潤表中的未分配利潤與資產負債表的勾稽關系永遠是平的嗎
我們是個體戶家裝,給客戶開材料款明細有幾十種合在一起開一個建筑材料可以嗎
老師,匯一本二商支十,分別指的什么啊,我記混了。
非樸老師勿擾,老師接著剛才講可以設置5月期初為0,核算成本嗎?那4月是盤點結余庫存2077怎么處理呢
老師,請問一下,我有一張成本發票一直沒收到,我做了暫估入庫,分錄是:借 庫存商品 貸 應付-暫估 。然后企稅做了納稅調增。但這個應付-暫估還一直放著,我實際會計做賬怎么做分錄呢?
個人轉給單位的款需要什么附件呢
請問我提現這是四張銀行回單是一筆業務嗎一共提取備用金是多少
多選題 如果正確答案是三個 選了2個 得多少分?
老師你好!公司有個掛靠方在核算交稅費有什么好的方式,獨立核算交稅費,老師指導一下
然后這個委托合同現在遞到甲方那邊,能不能就是說以后工程款就直接能到工程公司賬上?這在市場上有效嗎?稅務不知道認可嗎?
不是,委托施工合同是商貿公司和工程公司之間簽訂,不能直接說就讓甲方付錢給工程公司,這樣合同和發票還是支付款項憑證是不能做到四流合一,有稅務風險的。 除非你們中止或者作廢甲方和商貿公司的合同,重新由工程公司簽訂。
可是簽這個委托合同。之前已經在工程公司申報的工程成本還有工資,然后商貿公司沒有工程成本和費用。這怎么辦
委托合同的日期可以往前一點簽訂的。你這相當于是成本和人工基本都在工程公司產生了,是吧。
是的老師,都產生每個月都申報了。如果簽這個委托合同,后期商貿公司收到工程款開發票,報稅交稅該如何處理
商貿公司正常從甲方那邊收款,然后再又開具發票給工程公司,并支付款項給工程公司,就相當于商貿公司只是個中間方。
明白了老師。那這個委托合同我們自己記賬不用提供給甲方了吧
是的,不用給甲方的,不過前提是商貿公司和工程公司都是一般納稅人哦,不然這樣會導致稅費損失,因為需要開具增值稅發票
可是我們商貿公司收到甲方的款,不是應該給甲方開票嗎?這個發票開給工程公司,那甲方那發票怎么辦
老師我們這兩家都是一般納稅人的。就是看下我上面那個問題。我們商貿公司收到甲方的款,不是應該給甲方開票嗎?這發票開給工程公司。那甲方那發票怎么辦?
嗯,商貿公司收到甲方的款項,給甲方開票,但是工程公司是收到商貿公司的款項,也需要給商貿公司開票
那商貿公司開給甲方的票,但是商貿公司沒有成本進項。報稅交稅怎么處理
怎么沒有呢,商貿公司取得工程公司的發票不就是進項嘛
是這樣的老師。工程公司收到商貿公司轉款后。我是問這個發票工程公司應該給商貿公司開什么項目
就看這是個什么工程項目了,合同是簽訂的什么內容,就按照合同來開具。 其實整個事情就是相當于正常應該是工程公司和甲方發生業務,工程公司給甲方開發票。 但是因為合同簽訂方有誤,所以商貿公司就在中間做個類似中間商一樣,只是把工程公司應該開給甲方的發票開給商貿公司,然后商貿公司再又開給甲方。
老師還有個問題是,我們商貿公司的法人是工程公司的股東。這兩家有這個關聯情況。這個方案能行么
可以的,這種情況基本上還都是關聯方才會有。 因為本質來說,業務是真實的,只是因為合同主體方簽訂出現問題,這個也是好和稅務局解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