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學。問題是什么
綜合復習題1、某汽車制造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8月有關生產經營業務如下:(1)8月初銷售B型小汽車25輛給某汽車銷售公司,每輛不含稅售價12萬元,不含稅售價共計300萬元。合同約定,汽車銷售公司應于8月30日結清貨款,當月實際收到240萬元,其余款項下月才能(3)從輪胎制造廠購買汽車輪胎,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20萬元、進項稅額2.6萬元,該批輪胎當月全部生產領用生產B型小汽車。
該輪胎廠納稅期限為1個月,汽車輪胎的消費稅稅率為3%,2019年5月發生如下經濟業務: (15月2日,銷售自產汽車輪胎一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為180萬元,增值稅額為23.4元。 (2)5月3日,委托外單位加工一批輪胎,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1.8萬元,支付加工費12萬元的專經稅機關認證。該批輪胎收回后對外銷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65萬元。 (3)5月5日,為生產汽車輪胎購入一批汽車輪胎,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為60萬元,增值稅78萬元,發票經稅務機關認證,該批輪胎全部投入生產。 (4)5月25 日,上述用外購汽車輪胎生產的汽車輪胎全部完工并實現銷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00萬元。
1甲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營摩托車生產組裝,2021年3月發生下列業務:(1)外購一批原材料,支付不含稅金額80萬元,將其送到乙加工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加工成摩托車,提貨時向乙企業支付含增值稅款項226萬元。(2)當月按照合同向某企業預收摩托車全部貨款791萬元(含稅),月末發貨90%,其余在下月初發貨(3)采用賒銷方式銷售摩托車一批,合同約定含稅總價11865萬元,當月末應結款70%,但是對方單位因資金周轉問題只支付了40%的款項(4)當月生產銷售摩托車,取得含稅銷售額339萬元(5)進口摩托車一批,關稅完稅價格為450萬元,關稅稅率30%已知:摩托車消費稅稅率為10%求應納稅額
1甲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營摩托車生產組裝,2021年3月發生下列業務:(1)外購一批原材料,支付不含稅金額80萬元,將其送到乙加工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加工成摩托車,提貨時向乙企業支付含增值稅款項226萬元。(2)當月按照合同向某企業預收摩托車全部貨款791萬元(含稅),月末發貨90%,其余在下月初發貨(3)采用賒銷方式銷售摩托車一批,合同約定含稅總價11865萬元,當月末應結款70%,但是對方單位因資金周轉問題只支付了40%的款項(4)當月生產銷售摩托車,取得含稅銷售額339萬元(5)進口摩托車一批,關稅完稅價格為450萬元,關稅稅率30%已知:摩托車消費稅稅率為10%求應納稅額
甲輪胎廠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既生產汽車、摩托車輪胎,又生產收制機專用輪胎,2011年3月發生下列業務:(1)外購一批生產材料,支付不含增值稅金額80萬元,將其送到乙輪胎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j加工成小汽車內胎,提貨時向乙企業支付含增值稅款項29.25萬元(含加工費23.4萬元和輔助材料費5.85萬元)。(2)當月按照合同向某汽車廠預收20000套輪胎款81.9萬元(含稅),月末發貨90%,其余在下月初發貨。(3)采用賒銷方式銷售輪胎30000套,合同約定含稅總價122.85萬元,當月末應結款60%,但是對方單位因資金周轉問題未能按期結款。日100%(4)當月生產銷售摩托車輪胎,取得不含增值稅金額20萬元。
在我小規模期間我采購了這批貨物回來我并未在我小規模期間進行銷售,也沒有按小規模的征收率開具發票的嘛,當時供應商開具了普票給我,我現在成為一般納稅人了可以要求供應商換開成專票給我嗎?
我想問一下,酒店給我開出的普票我沒報銷,公司會查到這個個報銷嗎?這只有開出方和我知道這個事
生產型加工企業,如果當初沒有搞清楚狀況人工不容易分清楚,就用的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沒有用生產成本和庫存商品科目,必須改賬嗎?
填寫出口收匯明細表的時候,收匯單上顯示的金額,不和報關單上面一樣,可能三張銀行憑證對應了四五單報關單,那我要怎么填
房屋租賃行業,客戶轉租金到公戶,再從公戶轉到老板私戶應該怎么備注
月工資3萬,如何根據稅收政策,合理避稅
可以做到銷售費用-材料費嗎這個科目嗎
老師客戶打的開模費,這個不會退給客戶怎么做會計分錄合適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做純貿易出口,小企業會計準則,以cif 形式出口,保運費是不是就是代外國客戶支付?我收到的國內發票不能做我們費用?
怎么找不到下載個稅代扣代繳客戶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