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股東借款轉資本公積屬于債務重組。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二)企業債務重組,相關交易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企業出資時多出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用這個資本公積轉增實收資本不用繳所得稅。 2、股東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業,如果企業籌集資金將錢還給股東,股東再拿錢來出資也不用繳稅。 3、股東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業,借款不還,直接轉增實收資本,應繳納所得稅。 4、股東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業,借款轉為資本公積,那么對企業來說,這是一種債務的豁免,要繳企業所得稅。
你好 之前最早的股東在驗資的時候給公司打款注冊資本1250元,后來就轉走了 賬上記錄的其他應收款, 現在的股東把公司收購了 賬上也還有1250萬的其他應收款 想要沖掉這個應收款 是不是應該現在的股東按照股份分攤 往公司打款呢 需要簽什么代還款協議什么的嗎?還是應該怎么沖掉這個其他應收款 因為之前的股東已經找不到人啦 所以不能走正常的程序(讓之前的股東把款打進公司,現在的股東再把錢打給之前的股東),能把這筆錢做壞賬準備嗎?是不是要交稅? 還有什么別的辦法嗎?這個月底就要把1250萬沖完
老師請問,新注冊的公司,認繳1000萬,跟一家個體戶借款200萬,無息借款。個體戶跟公司沒關系,還有其中公司一個股東拿出800萬,這樣等于是兩筆業務,一筆200做其他應付款好,還是短期借款合理,第二筆做800的事實資本,這樣合理嗎?謝謝
請問老師,上月我公司的其他應付賬款貸方余額200萬被轉為了現有股東的實收資本,請問這部分其他應付款需要繳納印花稅嗎?還涉及個稅,企業所得稅嗎?
你好老師,請問,我們公司現在做重大變更,法人變更,股東變更,原注冊資本1000萬,實繳了50萬(共有6個股東,有4個股東已經實繳50萬,這4個股東認繳的已實繳完畢),剩下兩位股東未實繳。問: 1.現引進新股東1人,認繳20萬,但是只給他1%股股份,那這20萬我是全部計入實收資本還是10萬計入實收資本,10萬計入資本公積(至前1000萬還未繳足); 2.如果,現在股東會決議以上原來4位股東由顯名股東變為隱名股東,并且持股比例被壓縮(原來是5%,現在壓縮為3%,相當于50萬只占股3個點了),并且由其中一位股東代持這4位小股東3%股份,這個去工傷稅務變更時候需要什么資料?需要這4位股東和代持股東簽轉讓協議還是代持協議? 3.假如上述變更發生后,公司賬上需要調整嗎?
請問老師公司向股東借了一筆200萬,掛在其他應付款,由于無法支付,股東決定將這筆款作為股東對企業的投資,這樣公司跟股東需要繳納什么稅嗎?或者應該應該說需要做什么?注冊資本1000萬還未實繳
老師,幫我看看1、2、4筆這樣登對嗎?謝謝
老師 會計主管和下面的會計在一個辦公室好還是分開好
個體戶需要報哪些稅?
所得稅看累計利潤總額嗎。累計利潤總額不虧就就計提所得稅
同一法人注冊的兩個公司可以互相開票嗎?
老師只要盈利就計提所得稅嗎
老師 上課講新規定投資性金融資產中宣告發放現金股利分錄應該是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 這是不是適用于所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呀 就是考初級中 只要是涉及交易性金融資產宣告發放現金股利 分錄就這么寫呀
老師!企業由個體工商戶變成小規模公司,期初建賬,賬戶的啟動資金就是實繳資金嗎?
老師,日常經營性且與本公司業務相關的支付給本公司人員的可以做應付職工薪酬做無票支出稅前扣除。支付給非本公司人員的,個稅代扣代繳,然后還要按票才能計入營業成本/管理費/銷售費用才能稅前扣除。是不是這樣理解?
出口退稅的時候法人卡和操作員卡都要有嗎
老師我不要復制的我要概括的簡單說明
1準備好借款合同和債轉股協議還有股東決議,實收資本與借款都需要繳納相應印花稅
需要錢工商局嗎?
需要去工商局嗎?
您好,可以不去工商局
那怎么登記呢?有的老師說要
股東可以以債權入股,形成實繳資本。但需要評估作價入股,履行實繳資本的手續,才能作為認繳資本的實繳
在年末做年報的時候做公示
工商年報做公示就可以
不要去工商辦理手續嗎?
如果你們是增資就要到工商辦手續,不是增資不需要
我說的情況屬于增資還是實繳呢
你好根據判斷不屬于增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