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XX費用—工資6000 貸: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6000 發放的時候,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6000 貸:銀行存款 5690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10其他應付醫保費 300
工資表中應發是6000元,代扣的個稅是10元,社保醫保是300元,實際發放是5690元,那這個完整的計提和發放工資應該怎么做分錄
老師 我想請教下計提工資和發放工資的分錄 比如本月應該發放的工資總額是8000元 ,扣除個人承擔的社保400元 實際應該發放的工資是7600元 本月計提工資的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寫呢,下個月發放的時候 會計分錄又應該怎么寫呢
有哪些補貼或啥可以不并入應付工資?2019年-2020年的工資表,工資表的實發工資,會比銀行實際發放的少。 現在如果不調整應發工資,怎么調整比較好?(高新審計要這些底稿)。 例應付工資6000元(個稅已申報6000元),扣完醫社保實發工資5000元,但是銀行發放流水是6300元。
請問 一個工資 實際發放的到手工資是6000元 社保交1800元 (社保個人承擔600,公司承擔1200) 交個稅是100元 完整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從計提工資到交稅 該人員是管理人員
你好,應發工資1000元,個人社保扣款450元,實發工資350元,像這樣的工資表計提跟發放,怎么做分錄
老師,我固定的臨時工可以按工資薪金做賬嗎?一月就上幾天的那種
增值稅發票所載貨物數量和報關單數量不一致,有什么稅務風險,如何進行申報?
留底稅3,免抵退5,那退稅是3,這個留底3,下個月還會繼續出現在留底那一欄么
老師你好,咨詢一下今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表有變動,有些數據不知道怎么填寫了
老師,收到貨款定金,先給定金開票但還未生產發貨,不確認收入又要交增值稅的情況下,可以這樣記嗎? 借:銀行存款, 貸:合同負債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
公司上個月買了固定資產,這個月要注銷,固定資產要賣掉嗎
請問老師,物業公司工人工資每個月10萬左右,會計全部記到管理費用,這個需要記到主營業務成本嗎?還是做部分工資到主營業務成本里,剩下的記入管理費用。那種更合適?
老師 每個月工資一樣 是不是有個稅異常風險
當月發票沒有入賬,發票次月紅沖,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嗎,還是可以兩張發票都不入賬
公司處置已經使用過的汽車,購買的時候已經抵扣過了,售價15萬,二手車交易公司開的20萬,按照15萬申報增值稅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