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把題目發完整
我國公民張先生為國內某企業高級技術人員,2019年1~6月收入情況如下: (1)每月取得工資薪金收入8400元。 (2)2月轉讓2015年購買的三居室精裝修房屋一套,售價230萬元,轉讓過程中支付的相關稅費13.8萬元。該套房屋的購進價為100萬元,購房過程中支付的相關稅費為3萬元。所有稅費支出均取得合法憑證。 (3)3月因提供重要線索,協助公安部門偵破某重大經濟案件,獲得公安部門獎金2萬元,已取得公安部門提供的獲獎證明材料。 (4)4月在參加某商場組織的有獎銷售活動中,中獎所得共計價值30000元。將其中的10000元通過市教育局用于公益性捐贈。 (5)5月將自有的一項非職務專利技術提供給境外某公司使用,一次性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60000元,該項收入已在境外繳納個人所得稅7800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1~6月工薪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計算轉讓房屋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計算從公安部門獲得的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4)計算中獎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5)計算從境外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在我國繳納個人所
(二)所得稅模塊1.我國公民張先生為國內某企業高級技術人員,2019年1~12月收入情況如下:(1)每月取得工薪收入8400元,全年工薪收入100800元,全年專項附加扣除額共計28800元,無其他扣除額。12月取得年終一次性獎金48000元,張先生選擇年終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2)8月在參加某商場組織的有獎銷售活動中,中獎所得共計價值30000元。將其中的10000元通過市教育局用于公益性捐贈。(3)9月將自有的一項非職務專利技術提供給某公司使用,一次性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60000元。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我國公民張先生為國內某企業高級技術人員,2019年1~12月收入情況如下:(1)每月取得工薪收入8400元,全年工薪收入100800元,全年專項附加扣除額共計28800元,無其他扣除額。12月取得年終一次性獎金48000元,張先生選擇年終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2)8月在參加某商場組織的有獎銷售活動中,中獎所得共計價值30000元。將其中的10000元通過市教育局用于公益性捐贈。(3)9月將自有的一項非職務專利技術提供給某公司使用,一次性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60000元。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1)計算全年工薪收入應交個人所得稅(2)計算中獎所得應交個人所得稅。(3)計算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我國公民張先生為國內某企業高級技術人員,2022年收入情況包括:每月取得工薪收入9000元(已經扣除三險一金),另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60000元;將自有的一項非職務專利技術提供給某公司使用,一次性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30000元;發表作品取得稿酬5000元;在參加某商場組織的有獎銷售活動中,中獎所得共計價值30000元。假設張先生無額外需要扣除項目。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以下問題:①本題涉及幾個應稅所得項目?②列出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③計算李某當年綜合所得部分的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居民張某為某大學2021屆畢業生,2021年6月畢業,其當年取得收人及部分支出如下:(1)7月,張某畢業后進入A企業開始就業,每月從單位領取扣除社會保險費用及住房公積金后的工資薪金收入為12000元,無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2)8月因實名舉報某企業的污染行為獲得當地環保部門獎勵20000元(3)年底取得年終獎32000元,張某選擇單獨計稅,從中拿出10000元通過國家機關捐給公益事業并選擇從年終獎所得中扣除。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1)計算2021年7月張某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2)回答張某8月獲得環保部門的獎金應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并簡要說明理由(3)計算張某取得年終獎應納的個人所得稅(4)計算張某取得2021年綜合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請問老師,我與甲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甲公司的工作我做,然后老板又叫我做乙公司的工作,工資全部在甲公司發放,社保在乙公司購買,可以這樣操作嗎?
多收回且不用返還的投標保證金怎么做賬
老師,請問勞務派遣公司開給我司的發票是差額征稅,全額開票,稅率是5%,這樣是對的嗎?
老師:稅金及附加、所得稅費用T型帳內可一起做到應交稅費內不?
請問一下老師,固定資產清理需要附什么材料
老師,發票開了電腦硬件一套1900,元,可以入固定資產嗎
老師,一般人的發票沖紅和作廢一樣嗎
老師您好,網上稅廳,自然人業務,沒有賬號,在手機上下載電子稅務局注冊賬號對嗎
提問,我們公司是融資租賃A公司,人員8人,其中有5人,是在外地繳納社保公積金及個稅。而且是主體是其他公司名稱B公司,不是我A公司。 我們每月會把這5人的工資社保公積金及個稅全部款項全部轉給B公司,由B公司負責支付申報個稅,想問下怎么做賬呢?我以前都是正常按工資薪金做賬,現在涉及到個稅扣繳年度申報工資跟所得稅年報中工資薪金不一致的問題。是不是有風險啊。
公司請了個臨時翻譯支出1000元,但是沒有發票,請問如何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