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不會的 五六月一起發放的話 個人所得稅(6000%2B6000-5000*2)*0.03=60
如果公司兩個月發一次工資的話要怎樣填報個稅系統? 比如五月工資6000元,六月工資6000元,按每月正常發放,每月繳納個稅(6000-5000)*3%=30,兩月共計個稅60 如果有事情耽誤五月發放工資,等五六月份一起發放,那繳納個稅(6000+6000-5000)*3%=210,那這樣就會多交個稅,請問這種情況如何處理?
老師,我們是總包方,現在公司這邊提出臨工工資也從專戶走,但這樣的話可能會出現同一個人一個月通過專戶發放兩次的情況,因為我們的臨工有的是勞務分包的人,到時候他們也會提交這個人的工資通過專戶發放,這樣是可行的嗎?還有就是本來我們之前專戶發放的工資都沒有超過5000,但假如我們的一個這個月臨工有7000的工資通過專戶發放,我們這邊已經申報個稅,那勞務分包方造這個人同一個月的工資還是5000元以內,他們勞務那邊關于這個工人還需要繳納個稅不呢?
老師,我們公司的個人所得稅申報一直是次月申報上月的,例如我們四月份計提的工資,我們五月份征期的時候就申報了個稅,我們工資是不是提早申報了一個月?應該等到五月中旬,把四月份工資發完之后,在六月份的征期再去申報四月份的工資才正確是嗎?這種情況如何解決?我七月份的征期可以零申報一次工資把他調整一下嗎?如果可以的話,我是不是在申報系統收入里面填上零就可以?還是需要怎樣填寫?謝謝
公司成立及員工情況:公司是6月份成立,所有員工之前是在另一家公司代管,9月份轉入新成立公司,有幾個問題麻煩老師幫忙理順: 1:工資發放情況:10月發放9月份工資,那我申報個稅是否是11月份申報10月份發放的9月份工資? 2:9月份開始,我們就是自己繳納社保了,等于是9月份工資未發放,但是五險一金已交,那我現在在申報9月份個稅的時候,是不是收入和扣除都填0? 3:特殊原因,一員工6-8月份工資在9月份一并發放2.7萬元且未繳納五險一金,但是在發放的時候并未扣除個稅,那我現在在申報9月份個稅的時候,是不是收入填2.7,扣除填0,先繳納個稅,然后這個個稅金額在10月份發放9月份工資的時候扣除,這樣操作是否合規? 4:上述同事,在申報個稅的時候,扣除的累計費用是20000,這樣是對的是吧?
新公司5月份注冊登記了,5月份老板要給2個人交五險,公司也已繳納五險,但不給這兩個人發工資,因為新公司還在裝修,那會計分錄如果寫,還有這里面有一個是屬于掛靠公司繳納社保,老板要求按工資發放形式,這個會計分錄如何寫,這6月份報個稅這兩個人怎么填寫個稅申報表呢?工資欄填0嗎?還是填個人應該繳納的社保部分。
老師怎么查客戶開的電子發票做沒做廢,開票員什么進電子稅務局能看到嗎
公司跟這個公司簽合同,這個公司又讓另一個公司轉賬,演出場不變,已經演出過了。這個之前簽合同作廢,重新跟轉賬公司簽一份合同可以嗎。
分公司注銷,總公司賬上其他應收賬款借方有余額,分錄怎么寫
老師您好,請問拆裝費用稅收編碼是多少,我們廠清潔時有些東西要拆移到另一地方,支付這項費用對方公司開什么發票
2023年的發票,3月份沖紅,憑證直接沖減當月的主營業務收入嗎
老師,公司購買動力柜,折舊年限幾年
老師,社保賠償工傷款5萬到公賬上面,是員工的醫藥費,有員工的醫藥費發票,發票抬頭是員工個人的名字,這個分錄要怎么做啊
請專業的老師回答:我們公司是香港公司,從日本進貨到香港,香港公司為主體在天貓國際開的店鋪,然后通過9610直郵模式寄給顧客,請問這種進口增值稅的繳納,采用了單件大于385的免稅政策,沒有采用小于5000,按照7折繳納進口增值稅,這個有稅務風險嗎
財務人員轉正述職對公司的建議,有哪些?
請教下,我們企業有套房產出租中,每個月確認收入成本,但是現在一次繳納了一年物業費,如果想按成本匹配原則是不是要分攤呢。但是發票開了一年的,我怎么做分錄呢
可是老師,錄入個稅系統的時候是系統自動計算稅額,我把應發工資12000填進去,系統不會自動給我扣除兩個5000呀
請問您入職日期填的什么時候
還沒有填
那您入職日期是兩個月前的 不會按您說的那樣扣個人所得稅的
老師您的意思是說,如果我七月入職,但是七八月份零申報,無論我九月應發工資是多少系統都有三個五千可以抵扣對嗎
7月入職 9月申報 應該是2個5000可以扣除
九月申報八月的,是這個意思吧
九月申報八月的,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