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這個你們可以抵扣的,,自己種植的不交個稅
老師問您一下,我們公司之前購買的車,進項稅我們用來抵扣了,現在我們要賣了,這個稅我們怎么交。我從會計問上面問了,但是我感覺我們這個我很不清楚,在那上面說了我還是不明白,。我以為的是我們之前進項稅用了,所以現在視同銷售按照13稅率交稅,但是二手車公司開了一張二手車的發票,還給我們算出來了一個稅,說讓我們去交就行,但是他算出來的那個我大約算了一下是按照2%算出來的,。還有就是這個稅額我們應該怎么交,因為二手車那個公司說他們可以查到這輛車的銷項我們交了沒有,我們要是從電子稅務系統上面交的話,他們怎么能查到》?他們開的那個票是過戶開的票
老師問您一下,我們公司之前購買的車,進項稅我們用來抵扣了,現在我們要賣了,這個稅我們怎么交。我從會計問上面問了,但是我感覺我們這個我很不清楚,在那上面說了我還是不明白,。我以為的是我們之前進項稅用了,所以現在視同銷售按照13稅率交稅,但是二手車公司開了一張二手車的發票,還給我們算出來了一個稅,說讓我們去交就行,但是他算出來的那個我大約算了一下是按照2%算出來的,。還有就是這個稅額我們應該怎么交,因為二手車那個公司說他們可以查到這輛車的銷項我們交了沒有,我們要是從電子稅務系統上面交的話,他們怎么能查到》?他們開的那個票是過戶開的票,請樸老師不要作答,謝謝哦
我們是收玉米產酒精 玉米是屬于我們的原材料 去稅務局備案可以往外銷售 現在要賣玉米 從單位手里收購 的玉米可把轉出的進項稅轉回來嗎 從個人手收購的玉米 我們在往外賣產 那個進項稅之前按投入產出法算的,那轉出就不能按投入產出了,老師有知道這方面嗎? 從個人手里收購的玉米現在外賣的話那個稅怎么算 ? 是有一個計算抵扣嗎?
問題一:A欠了債務,房子在銀行被抵押,能力還款,又逾期。A會找我們公司,我們公司會以400萬收購A房子,不是實際收購,在公司名下的那種,先付定金給A,幫A撤掉房子的抵押,陸續會支付滿400萬給A,(400萬大多數情況公司會找資方出款,等第三方買家回款了,支付資方本金利息,資方轉個利息錢)撤掉抵押后,房子找第三方買家交易,讓客戶開個交易銀行賬戶,把賬戶控制在公司,買家付款后,還完資方本金利息后把錢轉回私戶。有時沒找到買家之前,A還有其他欠款利息,由公司承擔,每次賬戶錢不夠,會由四個老板按比例打錢進私戶,有盈利按比例分配,是完結一個案子分一個,如果按正規做賬,這種情況怎么弄?這屬于什么行業 ?如果開票稅目是啥?如果是一般納稅人,稅率是多少? 問題二:公司業務是收購不良房產,以低價收購有負債的個人住房再找買家賣出,解決個人債務,賺取差價,收購中涉及到找資方墊資,支付資方利息。沒有走公賬,只記流水,之后經常涉及債權收購,怎么走公賬?盈利了是記營業外收入嗎?全額交所得稅嗎,能抵減公司日常費用成本嗎?若以后經常收購,可以算作主營業務嗎,這種收購債權,可以做主營收入嗎,這種收購債券需要取得資質嗎?
我是做超市財務費,我現在有個問題,我的商品A是聯營的,就是拿過來賣,我超市不用管A的庫存,只是按照A每月的銷售額的20%來確認我自己的收入,我的商品B與A唯一不一樣的地方是,B我需要管庫存數量,但不需要看庫存總金額,這個時候A商品的公司被稱為聯營供應商,B的供應商則被稱為代銷供應商,對于這個A與B商品的做賬方式,我咨詢過稅務局,稅務局的解釋簡單粗暴,他們說A與B不屬于受托代銷商品,也不用那么復雜,因為我雖然都會提成20%,但是另外80%我會返還給供應商,其實這80%就相當于是我付的進價,與普通商品購銷不一樣的是,別人先買進來在賣,而我的A和B是屬于先賣了再買進,說他們其實也是我的商品,稅務局的解釋顛覆了我的會計知識,而且我看我公司的進銷存系統,聯營和代銷商品居然都有銷售成本,而且這個成本還都是那返還的80%,系統的負責人說,誰說聯營和代銷沒有成本結轉,產生了收入就必須有成本配比,而且主要是商品售賣時是我來開全額稅票,不是供應商開,所以商品我買了,票我開了,跟正常的商品購銷不是一樣的嗎?稅務局的解釋和我公司的系統不謀而合。我還是覺得是不是我哪里想錯了,按照受托代銷去做
(i-19%)÷(20%-19%)=(0.08-0)÷(0.08+0.28)
同行借我們的耗材,按成本價收取的費用,這個該怎么記賬呢?
公司采購飲水機費用8010元,贈送客戶,這個分錄應該怎么做,購進是借:庫存商品 貸:銀行存款,那贈送的時候應該做收入嗎,還需要結轉成本不
老師,我登錄公司賬套顯示是2023年第一期,因為后面是代賬公司做的,現在接回來自己做的話,我是不是得重新建一個賬套做賬啊
買車的固定資產最快多久折舊完
老師好,民宿行業購買煙款,起因是因為評星招待評星員,后面沒用,老板拿去了,這個該怎么做分錄
老師,請問我們從臺灣進口半導體設備需要交哪些稅種,假設關稅:0,成本未稅人民幣117600,稅費怎么計算
老師您好,有員工是3月25日入職的,當月沒有計提和發放工作,四月份做了3月和4月兩個月(分開)的工資表,并且四月份工作不發放做為押金扣了,這種情況怎么做賬務處理
復審納稅信用都要什么資料
老師,個人扣的個稅都是公司給交的沒有扣個人的錢,這個錢能扣除嗎?還是計入營業外支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