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請問,一個項目的租賃款,23年5月匯算22年的暫估剩余未取得發票33萬,調增交了所得稅,24年現在確定這筆暫估取不了發票,也不付了,這樣怎么處理賬務了,直接沖銷暫估嗎
1.跨期取得的發票未在當年確認費用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2.跨期取得的發票,費用已經在上年做了預提:預提分錄:借:成本費用類科目 貸:其他應付款01若在匯算清繳之前取得發票沖銷預提費用的科目,然后正常做費用即可,這樣匯算清繳是不用做處理的 還有一種說法是區別于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準則 去年暫估費用成本發票 24年匯算清繳前收到發票 小企業會計準則 去年暫估22萬 借:應付賬款~暫估款22萬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22 實際收到費用成本發票14萬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4萬 貸:應付賬款 14 老師,以上兩種做法那個才是正確的呀?
老師您好!我2023年有100萬元的項目施工成本,金額不確定,當時做了暫估成本,會計分錄為:借:主營業務成本----暫估100,貸:應付賬款----暫估100。在2024年匯算前發票一直沒有開回來,匯算時我做了調增。今年1月份這個人才把這部分成本票給我開過來,98萬元。那我現在這個分錄要怎么做,直接計入今年的項目成本,借:工程施工---**項目,然后把原來的貸方應付賬款----暫估,做:借:應付賬款----暫估,貸:應付賬款----開發票的這一方,最后結轉工程施工科目到主營業務成本。可以嗎?
我24年估入成本70萬,后來種種原因實際發生也收到30萬的票,這個買賣關系就結束了,我就做了個-30萬,相當于還剩暫估40萬,其中30萬是有票的,那我現匯算就調增10萬,這個邏輯對嗎?我是不是要在25年要借利潤分配未配利潤10萬,貸生產成本10萬?
我24年有筆暫估35萬,24年拿到票13萬,沖暫估13萬又重新做了13萬,后項目暫停了,其余22萬要根據25年項目進展確定會不會產生成本,那這樣24年的匯算,這個22萬要調增嗎?
老板開了個體工商戶,給自己發工資,個人經營所得可以扣除老板工資么?
提問#老師:為什么在全量發票導出中發票基礎信息表與信息匯總表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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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進出口權的企業,來料加工,可以借助第三方有進出口權的公司幫我們進料,再反出口嗎
一般納稅人,采購大米,糧油,干雜(辣椒面,辣椒段,花椒等)這些收到3個點專票是不是可以計算抵扣9個點
老師,金融收益稅是如何計提繳納的呀!之前沒遇到過認知出故障啦!只能辛苦老師幫忙解答一下
公司員工宿舍租金沒有發票報銷,房東是個人不肯提供發票,這種情況要自己去稅務局開票嗎?去稅務局的話要繳多少稅費?有其他更好的辦法拿到發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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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務,裝修服務,人工服務,是不是都填在勞務收入(填: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年報)
?您好,在24年匯算時,若22萬元暫估費用未取得發票且無法證明已實際發生,應納稅調增
那我調增后是不是要25年做筆借應付貸未分配利潤?
您好,是的,是寫的這個分錄
那如果25年項目繼續,我又收到22萬票如何處理?
您好,再更正申報把之前的調增改了
再更正24年調增的?那不是還得退稅?是不是可以25年做了借應付貸未分配利潤后,再做暫估22萬,然后來票就沖掉重做,不來票就待26年做25年匯算時調增?
?您好,咱用的未分配利潤就是調整24年的。匯算清繳截止前 次年5月31日 未取得發票,必須調增。 2024年匯算清繳 關鍵節點 ,未取得發票:22 需納稅調增。 2025年收到22 發票,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修正2024年賬務,電子稅務局申報沖暫估后按發票重新入賬。申請追溯扣除 需更正2024年申報 。 2025年仍未收到發票,沖銷暫估 貸方用未分配利潤或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如果成本延續則重新暫估。稅務申報2025年匯算時仍未取得發票,需再次調增。
先講眼前的,我現匯算調增22萬,我25年4月或5月要不要做借應付貸未分配利潤?
您好,要做這個分錄的
那如果后面不產生成本,就是說說22萬票拿不到,我25年做了借應付22萬貸未分配利潤22萬后這筆帳就結清了,對吧?后面看項目進展,如項目繼續,那就再暫估然后等收票后再沖了重入?
?您好,如果22 票最終拿不到 成本不發生 的話,2025年賬務處理 直接沖銷 借:應付賬款-暫估 22 ? ?貸:未分配利潤 22 ? 賬務結清,無需再做其他處理。 2. 如果項目后續恢復,并發生成本 需重新暫估 :2025年/2026年重新暫估: 借:工程施工/相關成本科目 22 ? ? 貸:應付賬款-暫估 22 ? 后續收到發票:沖暫估,按發票正常入賬。未收到發票:在當年匯算清繳時納稅調增
基本理解,謝謝!我以后這提問能指定你嗎?
感謝您的信任,問答區@董孝彬 %2B提問,其他老師一般就不會接。 祝您生活喜樂~
您好,在24年匯算時,若22萬元暫估費用未取得發票且無法證明已實際發生,應納稅調增,這個且無法證明什么意思?除了發票以外,拿到別的證明比如供應商蓋章的結算單什么的也可以做憑證?不需調增了嗎?
?早上好,工作中是這樣操作的,有發票 - 直接扣除。無發票但有其他充分證據 - 可爭取扣除 但需稅務機關認可 ,替代憑證的認可度因地而異。 2.可替代發票證明 實際發生 需同時滿足:①業務真實 ②金額確定 ③與經營相關 供應商蓋章的結算單/對賬單 需含項目、金額、雙方確認信息 。合同/協議 明確服務內容、價款、履行進度 。銀行付款憑證 如轉賬記錄,證明款項已支付 。工程進度確認單、驗收報告 需第三方或雙方簽字 。法院判決/調解書 如供應商糾紛導致無法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