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學 收到錢的話,直接沖減應收賬款,就是沖之前錯誤的應收賬款
老師您好,公司是2019年八月份成立的小規模,當時基本戶里也沒有錢,2019年12月份有一筆業務3000元的,12月份先開的票,所以老板就打了100元錢進去,在稅務局代開的專票為了可以扣掉稅款的!一月份才收到錢,代賬公司也給做的應收賬款,后面1月份貨款到了,沒有跟代賬公司說也就沒做成收入,還在應收上掛著的,但是同時又發生了幾筆交易,銀行扣了好幾月份手續費有250元錢,老板又私自把錢轉到自己卡里作為報銷費用,這些都沒跟代賬公司說,他們也沒有做賬,直到四月份老板不想讓他們代賬了,就把財務交接過來了,1-3月份的那個季度他們什么也沒做,實際上是有發生我跟你描述的這幾筆交易的,19年12月份的100元他們也沒有做賬,現在我想把這個應收賬款做平,讓老板又打了3000元進去,但是后面該怎么操作我就又糊涂了!2500的還需不需要再打到老板卡里呢?250的手續費又該怎么做呢?不可能再扣掉這些銀行費用的呀?所以請教老師
我想咨詢一下,一個公司剛招我進去但是沒有辦理交接手續。而且上個會計已經走了3.4個月了,賬一直由財務經理負責,但是她一直不做賬,金蝶上面起碼欠了8個月沒做。之后要我根據銀行的流水做賬,這樣合理嗎。而且公司的賬目比較混亂,是一個辦證的教育機構,只有預收賬款,沒有應收賬款,還有很多科目是不合理的,要怎么做。手頭上還有三個公司,一個公司之前還是黑的,現在剛剛稅局通過審批,可以開發票了。但是好幾個月的納稅申報,幾百萬收入,就報了一兩萬,到現在要一次性補全以前的收入去交稅,可能嗎
老師請問一下: 小規模二季度5月份自開專票 3%稅率開錯成1%了,在第三季度7月份電子稅務局真報表時 有點問題能不過,當時問了稅務大廳讓按3%填報交稅。 同時7月份把稅率開錯的1%紅沖之后,開了一張正確的3%的票,可是 在10月份填報第三季度的時候 里面不是顯示我要多交稅款了嗎,當時填報的時候應該把我已經交稅的不含稅收入減下來 對吧。一下子疏忽了 已經申報扣款了,才發現這個問題,好在 去稅務大廳辦理了抵欠,說第三季度先不扣款,把多交的稅款去大廳抵了再。 現在的問題是,我的賬 科目余額表 應交增值稅 余額咋就不對呢? 應該顯示我有多交的稅款 才對吧? 7月份 我紅沖了1%,開了正常的3%。在此期間我是不是應該要做一筆分錄,體現出我多交稅了呢?怎么做
老師,我是一家常鑫運輸公司的內賬會計,一般人,2個老板合伙。其中一個兼公司出納。去年5月開始運營,有一個兼職會計做到8月份就走了。一直空著,我是去年11月中旬開始接手的。老板告訴我,先不管前面的賬。公司一個公賬,一個私賬。那個私賬就是公司的庫存現金,我就按照自己的思路一直做到現在。我整理了一下,發現了她現金為什么成負數了。剛開始成立時,兩個老板都往公賬里投錢吧,一個老板備注了注冊資金,有的寫了往來,還有空著的。另一個老板兼出納的也備注了注冊資金,往來,備用金和轉賬。是五花八門。那個兼職的會計也做了實收資本,其他的全部算作往來款用其他應付款科目。5一6月份沒有發生司機的費用開支,從7月份開始有司機的費用開支,她就一筆寫現金費用開支,結果現金就成負數了
從代賬手里接帳,存在以下問題,怎么調賬,思路是什么? 1. 銀行余額不對,從2014年-2023年,中間還有幾年銀行沒做 之前沒做銀行流水,繳稅什么的都掛的其他應付款-法人 2. 實際繳納有社保公積金,工資也沒申報 3. 公司還有承兌匯票付款,早幾年前是紙質的,也沒入賬,老板也沒弄復印件,導致供應商往來款有余額,實際款已結清 4. 有公賬付款的掛其他應收款了, 法人墊付的掛了個往來應收應付 5. 代賬在2020年換了財務軟件,建賬就直接預收賬款-建賬前數據科目 一筆把預收賬款總金額寫上去了,沒有預收賬款的客戶明細 總之亂得很
房屋租賃行業,客戶轉租金到公戶,再從公戶轉到老板私戶應該怎么備注
月工資3萬,如何根據稅收政策,合理避稅
可以做到銷售費用-材料費嗎這個科目嗎
老師客戶打的開模費,這個不會退給客戶怎么做會計分錄合適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做純貿易出口,小企業會計準則,以cif 形式出口,保運費是不是就是代外國客戶支付?我收到的國內發票不能做我們費用?
怎么找不到下載個稅代扣代繳客戶端了?
老師,請問在計算23年1-6月投資收益時,固定資產的折舊為什么只÷5,沒有在÷6×12算吶
老師,供應商大幅度上調價格,以前簽的合同執行不了,需要重新簽訂上調后價格合同,這種情況稅務有沒有問題?以前簽的合同印花稅都交了的。
老師您好,就是公司2023年成立,然后2025年才開通稅務,那關于到2025年5月31日之前要做2024年度的匯算清繳嗎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所得稅匯算時,應付職工薪酬24年貸方計提數,獎金多計提了,但在25年2月發放獎金時又沖的多計提數,這時匯算清繳應付職工薪酬賬載金額我應該填24年計提數嗎,我今年調增了,我25年在5月31日之前把獎金發了一部分,剩余部分不發了,我用26年匯算25年所得稅匯算時用調減嗎
掛了幾十家公司的應收賬款,沖錯誤的,那怎么沖哪家的呢?
如果能找出來當初確認收入,放在哪個應收賬款了,對應的沖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