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這個不太好退呀
甲公司是一家工業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它擁有的一庫房擬于本年7月至12月對外出租、原值1000萬元,凈值800萬元,現該庫房閑置。乙公司擬承租該庫房,雙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為80萬元(含增值稅)。甲公司的會計人員發現,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應納房產稅8.81萬元(80÷(1+99%)x12%),應納增值稅6.61萬元(80+(1+9%)x9%)。于是甲公司會計人員提供以下納稅方案:甲公司與乙公司協商,將房屋的租賃業務轉變為倉儲業務,即由甲公司代為保管乙公司原先準備承租房屋后擬存放的物品,從而將原來的租金收入轉變為倉儲收入。上述“租賃改倉儲”的納稅籌劃方案實際上是由將房屋的使用權出租給別人使用改為仍舊自用。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如果企業將房屋出租,則應按租金收入繳納12%的房產稅,這叫作“從租計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則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繳納房產稅,這叫作“從價計征”。在本例中,假設甲公司所在省份規定的減除比例為30%,則改為倉儲業務后本年7月至12月應納房產稅4.2萬元(1000×(1-30%)×1.29%÷12x6),應納增值
甲擁有的一庫房擬于本年7月至12月對外出租、原值1000萬元,凈值800萬元,現該庫房閑置。乙擬承租該庫房,雙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為80萬元(含稅)。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應納房產稅8.81萬元(80÷(1+99%)x12%),應納增值稅6.61萬元(80+(1+9%)x9%)。于是納稅方案:甲公司與乙公司協商,將房屋的租賃業務轉變為倉儲業務,即由甲公司代為保管乙公司原先準備承租房屋后擬存放的物品,從而將原來的租金收入轉變為倉儲收入。方案實際上是由將房屋的使用權出租給別人使用改為仍舊自用。如果企業將房屋出租,則應按租金收入繳納12%的房產稅,這叫作“從租計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則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繳納房產稅,這叫作“從價計征”。在本例中,假設甲公司所在省份規定的減除比例為30%,則改為倉儲業務后本年7月至12月應納房產稅4.2萬元1000×(1-30%)×1.29%÷12x6),應納增值稅4.53萬元(80÷(1+6%)兩者相比降低了房產稅稅負4.61萬元,降低了增值稅稅負2.08萬,租貨改倉儲”表面上看是一項納稅籌劃方案。從防范納稅風險的角度分析
甲公司是一家工業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它擁有的一庫房擬于本年7月至12月對外出租、原值1000萬元,凈值800萬元,現該庫房閑置。乙公司擬承租該庫房,雙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為80萬元(含增值稅)。甲公司的會計人員發現,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應納房產稅8.81萬元(80÷(1+99%)x12%),應納增值稅6.61萬元(80+(1+9%)x9%)。于是甲公司會計人員提供以下納稅方案:甲公司與乙公司協商,將房屋的租賃業務轉變為倉儲業務,即由甲公司代為保管乙公司原先準備承租房屋后擬存放的物品,從而將原來的租金收入轉變為倉儲收入。上述“租賃改倉儲”的納稅籌劃方案實際上是由將房屋的使用權出租給別人使用改為仍舊自用。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如果企業將房屋出租,則應按租金收入繳納12%的房產稅,這叫作“從租計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則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繳納房產稅,這叫作“從價計征”。在本例中,假設甲公司所在省份規定的減除比例為30%,則改為倉儲業務后本年7月至12月應納房產稅4.2萬元(1000×(1-30%)×1.29%÷12x6)
甲公司是一家工業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它擁有的一庫房擬于本年7月至12月對外出租、原值1000萬元,凈值800萬元,現該庫房閑置。乙公司擬承租該庫房,雙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為80萬元(含增值稅)。甲公司的會計人員發現,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應納房產稅8.81萬元(80÷(1+99%)x12%),應納增值稅6.61萬元(80+(1+9%)x9%)。于是甲公司會計人員提供以下納稅方案:甲公司與乙公司協商,將房屋的租賃業務轉變為倉儲業務,即由甲公司代為保管乙公司原先準備承租房屋后擬存放的物品,從而將原來的租金收入轉變為倉儲收入。上述“租賃改倉儲”的納稅籌劃方案實際上是由將房屋的使用權出租給別人使用改為仍舊自用。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如果企業將房屋出租,則應按租金收入繳納12%的房產稅,這叫作“從租計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則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繳納房產稅,這叫作“從價計征”。在本例中,假設甲公司所在省份規定的減除比例為30%,則改為倉儲業務后本年7月至12月應納房產稅4.2萬元(1000×(1-30%)×1.29%÷12x6),
甲是一般納稅人擁有一庫房擬于本年7月至12月對外出租、原值1000萬元,凈值800萬元,現該庫房閑置。乙公司擬承租該庫房,雙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為80萬元(含增值稅)。甲公司的會計人員發現,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應納房產稅8.81萬元(80÷(1+99%)x12%),應納增值稅6.61萬元(80+(1+9%)x9%)甲公司會計提供以下納稅方案:甲與乙協商,將房屋的租賃業務轉為倉儲業務,由甲公司代為保管乙公司原先準備承租房屋后擬存放的物品,從而將原來的租金收入轉變為倉儲收入。上述“租賃改倉儲”的納稅籌劃方案實際上是由將房屋的使用權出租給別人使用改為仍舊自用。如果企業將房屋出租,則應按租金收入繳納12%的房產稅,這叫“從租計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繳納房產稅,假設甲的減除30%應納增值稅4.53萬元(80÷(1+6%)×6%)。兩者相比降低了房產稅稅負4.61萬元(8.81-4.2),降低了增值稅稅負2.08萬元(6.61-4.53)。“租貨改倉儲”表面上看是一項值得采納的納稅籌劃”方案。要求:請從防范納稅風險的角度分析上述納稅籌劃案。
可以做到銷售費用-材料費嗎這個科目嗎
老師客戶打的開模費,這個不會退給客戶怎么做會計分錄合適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做純貿易出口,小企業會計準則,以cif 形式出口,保運費是不是就是代外國客戶支付?我收到的國內發票不能做我們費用?
怎么找不到下載個稅代扣代繳客戶端了?
老師,供應商大幅度上調價格,以前簽的合同執行不了,需要重新簽訂上調后價格合同,這種情況稅務有沒有問題?以前簽的合同印花稅都交了的。
老師您好,就是公司2023年成立,然后2025年才開通稅務,那關于到2025年5月31日之前要做2024年度的匯算清繳嗎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所得稅匯算時,應付職工薪酬24年貸方計提數,獎金多計提了,但在25年2月發放獎金時又沖的多計提數,這時匯算清繳應付職工薪酬賬載金額我應該填24年計提數嗎,我今年調增了,我25年在5月31日之前把獎金發了一部分,剩余部分不發了,我用26年匯算25年所得稅匯算時用調減嗎
會計學堂網站是什么
老板開了個體工商戶,給自己發工資,個人經營所得可以扣除老板工資么?
提問#老師:為什么在全量發票導出中發票基礎信息表與信息匯總表不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