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借:債權投資-成本2000 -損益調整88.98 貸:銀行存款2088.98 年末 借:應收利息100 貸:投資收益83.56 債權投資-損益調整16.44 借:信用減值 損失10貸:債權投資減值準備10 期末攤余成本=2000%2B88.98-16.44-10=2062.54 2023年應確認的投資收益=2062.54*4%=82.50
2×21年1月1日,A公司購入甲公司于2×20年1月1日發行的面值為2000萬元、期限為4年、票面利率為6%、于每年12月31日付息的債券并分光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實際支付購買價款2175萬元(包指已到付息期的做債券利息120萬元,交易稅費10萬元),購入債券時確定的實際利率為5%;2×21年1月10日,收到購買價款中包含的甲公司債券利息120萬元。2×21年12月31日,A公司確認的債券利息收人為
34/40(單選題)2015年1月1日,甲公司自證券市場購入面值總額為2000萬元的債券。購入時實際支付價款2078.98萬元,另外支付交易費用10萬元。該債券發行日為2015年1月1日,系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債券,期限為5年,票面年利率為5%,實際年利率為4%,每年12月31日支付當年利息。甲公司將該債券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該持有至到期投資2015年12月31日的賬面價值為()萬元。A、2062.14B、2068.98C、2072.54D、2083.43
34/40(單選題)2015年1月1日,甲公司自證券市場購入面值總額為2000萬元的債券。購入時實際支付價款2078.98萬元,另外支付交易費用10萬元。該債券發行日為2015年1月1日,系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債券,期限為5年,票面年利率為5%,實際年利率為4%,每年12月31日支付當年利息。甲公司將該債券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該持有至到期投資2015年12月31日的賬面價值為()萬元。2062.14B、2068.98C、2072.54D、2083.43
2x18年1月1日,甲公司自證券市場購入乙公司同日發行的面值總額為2000萬元的債券,購入時實際支付價款2078.98萬元,另支付交易費用10萬元。該債券系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債券,期限為5年,票面年利率為5%,實際年利率為4%,每年12月31日支付當年息。甲公司將該債券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至2x18年12月31日,甲公司該債券投資的信用風險自初始確認后未顯著增加,根據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確認的預期信用損失準備為20萬元,其公允價值為2080萬元。甲公司于2x19年1月1日變更了債券管理的業務模式,將其重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至2x19年12月31日,甲公司該債券投資的信用風險顯著增加,但未發生減值,由此確認的預期信用損失準備余額為50萬元。至2x20年12月31日,甲公司該債券投資已發生減值,由此確認的預期信用損失準備余額為100萬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要求:(1)編制甲公司2x18年1月1日購入乙公司債券的會計分錄。(2)計算甲公司2x18年應確認的利息收入,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3)編制甲公司2x18年12月31日公允價值
第1題 2×22年 1月 1日,甲公司自證券市場購入面值總額為 2 000萬元的債券,購入時實際支付價款 2 078.98萬元,另支付交易費用 10萬元。該債券發行日為 2×22年 1月 1 日,系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債券,期限為 5年,票面年利率為 5%,實際年利率為 4%,每年 12 月 31日支付當年利息。甲公司將該債券作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核算。 2× 22年 12 月 31日,該債券投資的信用風險自初始確認后未顯著增加,甲公司由此確認的預期信用損失準備為 10萬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持有該債券投資 2× 23年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為( )萬元。
房屋租賃行業,客戶轉租金到公戶,再從公戶轉到老板私戶應該怎么備注
月工資3萬,如何根據稅收政策,合理避稅
可以做到銷售費用-材料費嗎這個科目嗎
老師客戶打的開模費,這個不會退給客戶怎么做會計分錄合適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做純貿易出口,小企業會計準則,以cif 形式出口,保運費是不是就是代外國客戶支付?我收到的國內發票不能做我們費用?
怎么找不到下載個稅代扣代繳客戶端了?
老師,請問在計算23年1-6月投資收益時,固定資產的折舊為什么只÷5,沒有在÷6×12算吶
老師,供應商大幅度上調價格,以前簽的合同執行不了,需要重新簽訂上調后價格合同,這種情況稅務有沒有問題?以前簽的合同印花稅都交了的。
老師您好,就是公司2023年成立,然后2025年才開通稅務,那關于到2025年5月31日之前要做2024年度的匯算清繳嗎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所得稅匯算時,應付職工薪酬24年貸方計提數,獎金多計提了,但在25年2月發放獎金時又沖的多計提數,這時匯算清繳應付職工薪酬賬載金額我應該填24年計提數嗎,我今年調增了,我25年在5月31日之前把獎金發了一部分,剩余部分不發了,我用26年匯算25年所得稅匯算時用調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