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比方說A是債權人,BC是連帶債務人,欠A10萬,假設A將對BC的債權10萬轉給了B,在扣除了B應當承擔的五萬元后,B對C的債權5萬元繼續存在
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與債權人的債權同歸于一人的,在扣除該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后,債權人對其他債務人的債權繼續存在。什么意思,請舉例說明謝謝
部分連帶的債務與債權人的債權同歸于一人的,在扣除該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后,債權人對其他債務人的債權繼續存在這句話該怎么理解可以舉例嗎
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與債權人的債權同歸于一人的,在扣除該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后,債權人對其他債務人的債權繼續存在。請老師說明具體含義。太抽象不理解
民法典520條第三款,“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與債權人的債權同歸于一人的,在扣除該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后,債權人對其他債務人的債權繼續存在。” 假設A是債權人 B C D為連帶債務人 債務為9萬 情況一,若 A 欠 B 3萬元,此時抵消之后,A還享有6萬元債權,對法條中“債權人對其他債務人的債權繼續存在。” 這個“其他債務人”如何理解? 此時就這余下6萬元,A是否能繼續向B主張,還是說此時只能向C D兩人主張債權了? 應該能向B繼續主張吧。 還是說法條規定的情形是情況二,A直接欠B 9萬元,或者更多,此時A把對BCD的債權轉讓給B抵債了,此時 債權債務同歸于B,B扣除自己原本作為連帶債務人應承擔的數額后,對其他債務人CD享有剩余的連帶債權。 這么看來 情況二對應的是第三款的混同 情況一對應的應該是520條第一款的抵消,不適用第三款的內容吧
請務必認真回答問題 (1)部分連帶債務人履行、抵銷債務或者提存標的物的,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在相應范圍內消滅(2)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被債權人免除的,在該連帶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范圍內,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消滅(3)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與債權人的債權同歸于一人的,在扣除該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后,債權人對其他債務人的債權繼續存在(4)債權人對部分連帶債務人的給付受領遲延的,對其他連帶債務人也發生受領遲延效力 老師,這四句話能代入數據案例解釋嗎?謝謝
你好,我們是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現在有些付給國外司機的運費?這個我要以什么形式入賬。
老師,25年1月份支付公司25年1--12月份,場地租賃費14萬 借:長期待攤 14萬 貸:銀行存款14萬 借:管理費用-場地租賃費1.1666 貸:長期待攤:1.1666 這樣對不對?
你好,老師,我公司收到稅務局電話,是說做納稅評估,也不是專管員,說要看一下賬,我們問了他們也沒說要準備啥,就說到時候他們要什么我們在提供就行。像這種情況我們還是第一次遇到,一般稅務局會看什么,我們需要準備什么。我們是一家銷售商品的公司。
老師,對方幫我公司做勞務含貨款,支付的草坪款,銀行存款支付了10萬,但是沒有開發票給我,我要怎么做分錄?
固定資產為0,車輛加油費可以計入交通費嗎
老師,收到法人轉進來的投資款,除了做這個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還需要做其他分錄嗎?比如印花稅怎么體現呢?
老師,24年收到發票未支付,25年才支付 支付后,裝訂憑證,是否要在支付憑證后面,再附一次24年收到的發票?
有勞務資質的勞務分包公司接了一個包工包料的活,能干嗎,合規嗎?
增值稅計算方法怎么看是屬于簡易計稅方法?
做會計需要給公司制定財務規章制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