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累計收入金額沒包括一月份是嗎?那你更正的時候累計收入對著嗎
老師我是新手會計求問: 首先介紹一下我們公司是旅游公司,目前還在籌備中,沒營業沒收入 1.現在公司付的大的款項我都是掛的預付賬款,有票的走的在建工程—工程,還有些零碎的沒票有的在建工程—其他 2.租別人的土地流轉走的其他應付款,這個需要開票嗎,沒有票可以分攤到費用嗎 3.還有一些比如辦公費用,煙酒啊,其他小東西沒票我都放到其他應付款—費用,沒票沒入管理費用,后期這是都要怎么操作 4.公司往來款需要做賬嗎?(老板跟我說不用不用做賬,進一筆出一筆這樣走的,但是走賬的又轉了手續費,我目前賬是這樣做的,進的時候,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出的時候,借其他應付款,貸銀行存款,不知道這樣做可不可以) 5.公司報稅系統比如8月報7月的稅,里面有一項工會經費的應該是報工資的,我都是報的6月工資,因為7月發的6月工資,我做賬也是做的6月的,7月工資沒發所以不知道實際是多少,有時候會有調整,這樣我報稅系統報的是不就不對,那要怎么更正) 6.報個稅的時候工資跟實際報的不一樣有沒關系,差別不大,因為發的時候可能有加班費,報的時候沒算,如果這個月沒發工資要報個稅嗎,2個月一起報就超過了5000這個要怎么處理
老師 ,前兩天專管員要過去一趟:原因是公司收入少成本多,我們成立半年,2020年9月開始,是分公司,公司做民宿,就是三個公司的業務,我們稅務賬只有一家就是咨詢服務,就是公司收毛坯房裝修,然后運營出租出去,我們稅務賬這塊兒就是每單業務只收1000元服務費,這些款前期都是直接到總部一家裝修公司,我們本地還沒有裝修公司,所以走公戶轉賬的也只是到總部裝修公司公戶,我們稅務賬只是掛服務費收入和往來,轉賬的也只是個別客戶 大多數客戶都是刷POS到總部私卡,合同裝修也簽的總部,所以我們當地稅務賬只掛收入是一萬六,只有16單,人員工資社保5人,房租辦公費一共有13萬,專管員找我就是費用大,了解業務,說裝修這塊兒要報驗要給當地留稅,不然要稽核,總部總監讓我和專管員說的是會返給我們當地,總部只是代收,讓當地去交,我想了想感覺總監應該是應付專管員,因為裝修公司業務員工資人事關系在總部,費用走那邊,他轉回來我還不是要交所得稅,不過人工材料總部沒走賬,總部年前讓注銷分公司,注冊子公司,在上星期我已經把子公司注冊好了,準備稅務報到,現在出了這事,我要不要子公司報到前先跟分公司專管員打聲招呼,說我們有子公司,要注銷
公司個稅代扣代繳賬戶上已扣款比如扣款1000元,后面又更正申報把這名員工2,3月工資未進行個稅申報后系統上是400元。那600元能退回嗎?因為現在600元沒退回,又把2,3,4月匯總一起申報,系統上累計收入那列就只有2,3,4月份的累計收入而不是1-4月累計收入,這和人事的工資表無法對應,請問這種情況是稅務系統bug嗎還是別的原因
公司把一名員工1月工資正常在個稅系統上申報,后把2,3,4月工資匯總在4月所屬期一起申報,系統上累計收入那列就只有2,3,4月份的累計收入而不是1-4月累計收入,這和人事的工資表無法對應,請問這種情況是稅務系統bug嗎還是別的原因
公司成立及員工情況:公司是6月份成立,所有員工之前是在另一家公司代管,9月份轉入新成立公司,有幾個問題麻煩老師幫忙理順: 1:工資發放情況:10月發放9月份工資,那我申報個稅是否是11月份申報10月份發放的9月份工資? 2:9月份開始,我們就是自己繳納社保了,等于是9月份工資未發放,但是五險一金已交,那我現在在申報9月份個稅的時候,是不是收入和扣除都填0? 3:特殊原因,一員工6-8月份工資在9月份一并發放2.7萬元且未繳納五險一金,但是在發放的時候并未扣除個稅,那我現在在申報9月份個稅的時候,是不是收入填2.7,扣除填0,先繳納個稅,然后這個個稅金額在10月份發放9月份工資的時候扣除,這樣操作是否合規? 4:上述同事,在申報個稅的時候,扣除的累計費用是20000,這樣是對的是吧?
個體戶對公賬大額取現
老師、做試算平衡表的時候、(應收賬款)科目余額在貸方 是負數表示嗎?
會議費入什么科目?老師
老師:請問增加股東是先在稅務辦理還是直接在工商辦理就可以了
老師,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里的103資產總額是怎么算出來的
老師我們公司與別人公司屬于關聯企業占股份但是沒有業務往來,需要申報么?還是零申報,還是不報
老師,倆家公司合作,共同研發,簽戰略合作協議,人員共享,我們公司用對方公司的員工,他們在我公司兼職,以工資薪金形式報個稅,那我們還用給對方公司付款嗎?
請問這筆回單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老師,租房給員工住宿,這個房東需要開具發票嗎
老師,我們是運輸公司充值50萬,按每升1元錢返利到油款賬戶,到時候消費這筆錢就不開發票,開票只開我們充值的錢,那針對這筆返利我們需要入賬嗎
我是單位申報 頁面上是更正后的收入是對的。但是把明細導出來還是原來錯的
那沒有關系,有可能系統問題,收入對的就行
可是之前已經多繳納的稅款是不是得退回來啊,不然和人事的工資表不對應。再是我現在4月所屬期申報那名員工2,3,4月工資匯總一次性申報,按道理個人扣繳明細查詢里綜合所得稅申報表里累計收入是1-4月的才對,可是只是2-4月的,沒有1月的收入累計上去
不退的,是抵扣你以后各期的,相當于預繳了
如果收入不對,那你去大廳查一下,有時候你更正了,系統過不來,
抵扣以后各期的?那比如某個員工2,3月沒給他申報,現在4月的時候匯總申報。那原來的本來要退的怎么能抵扣到這個員工頭上呢
你申報時自動就抵減了,4月份申報時抵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