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納稅人一經放棄免稅權,其生產銷售的全部增值稅應稅貨物均應按照適用稅率征稅,不得選擇某一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權,但可以根據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分貨物放棄免稅權
老師打擾打擾了, 麻煩能否咨詢一下,小規模園藝公司,自種自銷的花卉,客戶有要普票的,也有要專票的,如果開具了專票,按適用征收率交了稅款,普票還能開具免稅字樣的發票嗎?還是只要開具了專票,就相當于放棄了農產品免稅權,再開的普票也不能開具稅率為免稅字樣的發票了呢?我現在收到的情況是有說納稅開具了專票就放棄了免稅權,均應按適用稅率征稅,不得選擇某一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權,也不能根據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份貨物或勞務放棄免稅權; 另外也有說一般納稅人若選擇了享受免稅政策是不能再開專票,如果需要開專票應按規定放棄免稅方可開具專票. 小規模納稅人是開具了專票之后,符合免稅條件還可以開免稅普票.老師,我現在也是蒙了,不知道到開具了專票正常交稅后普票能開免稅嗎?謝謝謝謝!
小規模納稅人享受3%減按1%稅收優惠,但增值稅專票征收率開了1%又開了3%(顧戶要求),這是否屬放棄免稅權?是否符合“納稅人一經放棄免稅權,其生產銷售的全部增值稅應稅貨物或勞務均應按照適用稅率征稅,不得選擇某一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權,也不得根據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分貨物或勞務放棄免稅權”
一單選題(共10題,20.0分)3.(單選題,2.0分)根據現行增值稅規定,生產和銷售免征增值稅貨物的一般納稅人可以放棄免稅權,關于放棄免稅權的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A生產和銷售免征增值稅貨物的納稅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放棄免稅權聲明,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納稅人自提交備案資料的次月起,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B納稅人一經放棄免稅權,其生產銷售的全部增值稅應稅貨物均應按照適用稅率征稅,不得選擇某一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權,但可以根據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分貨物放棄免稅權c納自務機關受理納稅人放棄免稅材明的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申請D納稅人在免稅期內購進用于免稅項目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發生的進項稅額,一律不得抵扣
單選 根據增值稅的有關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C)。 A、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7年未抵扣增值稅的舊游艇,免征增值稅 B、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運貨汽車,可以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C、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按照簡易辦法3%的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D、小規模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2015年12月31日購入的、抵扣進項稅額的舊機器設備可以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計算繳納增值稅 請問此題ABD選項為什么不對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 (財稅【2023】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的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請您準確核算適用情況,享受稅收優惠。 老師這個文件是說增值稅專票,季度不超過30晚也可以減免是吧?
可以做到銷售費用-材料費嗎這個科目嗎
老師客戶打的開模費,這個不會退給客戶怎么做會計分錄合適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做純貿易出口,小企業會計準則,以cif 形式出口,保運費是不是就是代外國客戶支付?我收到的國內發票不能做我們費用?
怎么找不到下載個稅代扣代繳客戶端了?
老師,供應商大幅度上調價格,以前簽的合同執行不了,需要重新簽訂上調后價格合同,這種情況稅務有沒有問題?以前簽的合同印花稅都交了的。
老師您好,就是公司2023年成立,然后2025年才開通稅務,那關于到2025年5月31日之前要做2024年度的匯算清繳嗎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所得稅匯算時,應付職工薪酬24年貸方計提數,獎金多計提了,但在25年2月發放獎金時又沖的多計提數,這時匯算清繳應付職工薪酬賬載金額我應該填24年計提數嗎,我今年調增了,我25年在5月31日之前把獎金發了一部分,剩余部分不發了,我用26年匯算25年所得稅匯算時用調減嗎
會計學堂網站是什么
老板開了個體工商戶,給自己發工資,個人經營所得可以扣除老板工資么?
提問#老師:為什么在全量發票導出中發票基礎信息表與信息匯總表不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