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勞務所得預交是累計稅率,你每次打款金額不同確實金額會不一樣,但是匯算清繳都要并入綜合所得計算,多退少補
2.計算題(2020年)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開展咨詢和商品銷售業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分別為6%和13%,2019年12月發生如下相關經濟業務:(1)1日,接受乙公司委托為其提供技術咨詢服務,簽訂一項服務期限為5個月、總價款為20萬元的咨詢服務合同。合同簽訂時收取合同價款10萬元,其余款項于服務期滿時一次收取。截止12月31日,甲公司履行合同實際發生勞務成本2萬元(均為職工薪酬),估計還將發生勞務成本8萬元,履約進度按時間的進度能夠合理確定。(2)2日,向丙公司銷售商品一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5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6.5萬元,該批商品實際成本為36萬元,丙公司于當日收到該批商品并驗收入庫。12日,收到丙公司支付的全部款項。(3)20日,收到丙公司退回當月所購商品中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其成本3.6萬元。甲公司于當日支付退貨款5萬元,增值稅稅額0.65萬元,并按規定向丙公司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紅字),退回商品已驗收入庫。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上一題2/4答題卡
老師您好,想咨詢三個問題。我們是做規劃設計,沒合同,假如年初到年底,一共收到預收賬款200萬,對方一直不開票說以后再開,我們也為對方服務了,也值他們付的款項,所以12月底想確認不開票收入。1:我們平時開出發票的項目名稱是:專業技術服務,請問這200萬的無票收入需要交印花稅嗎?印花稅到底是按什么確認交不交?2:以前的工資全入了管理費用,其實在收到預收賬款時,人員工資已經是勞務成本了,只是沒確認收入,就記入了管理費用,現在12月確認收入時,如果只把本月工資計入勞務成本,這成本費用就太低了,怎么辦?還有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計入勞務成本嗎?3:公司注冊資本10萬,確認收入后,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凈利潤假設按100萬計算,第一次提取盈余公積金,按10%計算,10萬,就會遠超(注冊資本的50%)5萬,那怎么提取,是嚴格遵照法定提取10%10萬,還是只按利潤的一半50萬來提取10%5萬?謝謝,麻煩老師了。
關于勞務費開票及繳稅問題 請問老師:公司打給個人款,讓其去稅務局開發票,公司給他代繳個人所得稅,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這部分個稅由個人自己交,可以公司留在賬上 以應打款10萬金額為例,計算出公司代扣勞務個人所得2萬5,留在賬上,打給個人7萬5,我不明白的是,這樣的話個人只收到了7萬5,怎么開10萬發票給公司呢? 而如果只開7萬5的發票,那公司是不是應該按照7萬5來算稅費那就是1萬7了? 那如果10萬含稅的基礎上,個稅還由個人支付,稅務局不給代繳規定了必須公司代繳的情況,但是個人同意自己支付的前提下,該怎么平衡這個事情呢?辛苦老師幫我解答一下
關于勞務費個稅問題 請問老師:我剛剛聽課的時候發現,總金額一樣,但是分批打款的話個稅金額有所不同 比如:20萬個稅5萬7,而10萬個稅2萬5,打兩次10萬個稅也只有5萬。如果,合同簽署勞務費總額20萬,分首款和尾款付出,最終取得個人代開20萬發票。需要代繳個人勞務所得稅是5萬7還是5萬? 麻煩老師幫忙解答,謝謝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甲公司2*19年12月發生的部分經濟事項如下1)12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為期6個月的勞務合同,合同總價款為100萬元,待完工時一次收取。至12月31日,實際發生勞務成本20萬元,預計為完成該項合同還將發生勞務成本60萬元。假定該項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且屬于甲公司的主營業務。甲公司按實際發生的成本占估計總成本的比例確認勞務的完工進度,該勞務不屬于增值稅應稅勞務。(2)12月10日,甲公司銷售商品一批,售價為1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3萬元,該批商品成本為80萬元,因客戶沒有相關商品的包裝物,需要租用甲公司的包裝物1個月,包裝物的當月攤銷額為2萬元。(3)12月5日,甲公司為宣傳新產品發生廣告費10萬元,為拓展產品銷售市場發生的業務招待費5萬,均用銀行存款支付(假定不考慮增值稅等因素)。(4)12月31日,甲公司確認銷售部門12月份發生的職工薪酬12萬元,銷售部門專業辦公設備折舊費5萬元,業務費3萬元(用銀行存款支付)。(5)12月,甲公司實際應繳納增值稅34萬元,消費稅10萬元,城市維護建設
可以做到銷售費用-材料費嗎這個科目嗎
老師客戶打的開模費,這個不會退給客戶怎么做會計分錄合適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做純貿易出口,小企業會計準則,以cif 形式出口,保運費是不是就是代外國客戶支付?我收到的國內發票不能做我們費用?
怎么找不到下載個稅代扣代繳客戶端了?
老師,供應商大幅度上調價格,以前簽的合同執行不了,需要重新簽訂上調后價格合同,這種情況稅務有沒有問題?以前簽的合同印花稅都交了的。
老師您好,就是公司2023年成立,然后2025年才開通稅務,那關于到2025年5月31日之前要做2024年度的匯算清繳嗎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所得稅匯算時,應付職工薪酬24年貸方計提數,獎金多計提了,但在25年2月發放獎金時又沖的多計提數,這時匯算清繳應付職工薪酬賬載金額我應該填24年計提數嗎,我今年調增了,我25年在5月31日之前把獎金發了一部分,剩余部分不發了,我用26年匯算25年所得稅匯算時用調減嗎
會計學堂網站是什么
老板開了個體工商戶,給自己發工資,個人經營所得可以扣除老板工資么?
提問#老師:為什么在全量發票導出中發票基礎信息表與信息匯總表不一致 ?
哦哦那老師的意思是,即便是一開始因為分開打款代繳了5萬,將來計算后應該是要補繳7千塊的是不?
不一定是補交7000,要看你其他綜合所得有多少,但是意思就是不管你現在預交了多少,總體算來這20萬要交的稅肯定是一樣的
明白了,謝謝老師
?不客氣,祝你工作順利!方便請五星好評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