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這個表里可以補計提8-11月的加計抵減金額。 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的規定,納稅人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可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期一并計提。如果納稅人滿足加計抵減條件,但因各種原因并未及時計提加計抵減額,允許納稅人在以后的申報期補充計提加計抵減額。因此,你公司可以在12月所屬期納稅申報時,補充計提8-11月所屬期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
請問老師,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我們公司開的發票是現在服務*技術服務費,我們享受這個政策嗎?
我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在7月份的時候可以享受15%的進項稅額加計扣除,但是當時之前的會計沒有申請,按沒有享受加計扣除申報的增值稅,在8月份的時候去申請了加計扣除,所以在8月份,形成了一千多的進項留抵稅額 這個一千多我該如何賬務處理呢?
老師,您好,我公司經營的業務屬于現代服務,增值稅進項符合加計扣除,4月變成一般納稅人的,但是從4月到9月都沒有填寫加計扣除聲明,也沒有加計扣除,我在10月份的時候填寫了這個聲明,我想問一下我可以在申報第十期時把4-10可以加計抵減的稅額都填在這一期不,就不在更正4-9月份的報表了
老師,我們公司是2021年8月份,成立的,8月份備案一般納稅人,屬于生活服務,享受加計抵減扣除10%,我今天申請加計遞減扣除,提交的,已通過,就只是12月份的進項稅額,享受加計抵減扣除嗎,8月,9月,10月11月,都有進項票的,這個是表四加計抵減的報表,里面只有12月份進項稅額的10%,對嗎
老師,增值稅加計抵減10%,是不是在附四表里的一般項目加計抵減里填寫?我們1-4月份沒有享受這個政策,稅局老師讓我把1-5月份的進項乘以10%,全都放在5月申報,這樣的話,我怎么填寫呢?上面有期初,本期發生,本期調減,本期可抵減,本期實際抵減,5月的進項大于銷項,不需繳稅?
江算清繳主營業務收入小于增值稅收入。增值稅收入是對的,這個怎么處理?
老師,境內營業機構的虧損可以用境外營業機構的盈利彌補,這個知識點在課本的哪個地方?我找不到
2024年的項目,現在才發工資,工資表上的日期寫的2024年6月,申報個稅是2025年5月,這樣可以嗎?
老師您好,計提所得稅是看年度累計利潤總額計提還是看月度盈虧計提所得稅
出票日期中,“零壹月”可以變造成“零壹拾月”,相應的日中“零壹日”“零貳日”“零叁日”都可以后面加 拾 變造。是不是?
老師,我們是供應鏈企業,專門給大學食堂配送蔬菜和肉。我想問一下,項目上4月份有一天去學校詢價,用的是某個員工的車子,領導說是給那個員工100元,相當于是那一天的加油補貼吧。我們是5月份發4月份工資,這個100元我可不可以做在4月工資表里,給這個員工以加油補貼的形式發給他?不過這個加油補貼,只是那一天的,不是每個月固定的補貼。這種情況不經常發生,是偶爾發生的,偶爾會用到員工的車子
老師,我們是供應鏈企業,專門給大學食堂配送蔬菜和肉。我想問一下,項目上4月份有一天去學校詢價,用的是某個員工的車子,領導說是給那個員工100元,相當于是那一天的加油補貼吧。我們是5月份發4月份工資,這個100元我可不可以做在4月工資表里,給這個員工以加油補貼的形式發給他?不過這個加油補貼,只是那一天的,不是每個月固定的補貼。這種情況不經常發生,是偶爾發生的,偶爾會用到員工的車子
老師?請問4月份員工個稅已申報,現在發現有個別錯誤,個稅申報還能更正嗎?
請問老師民間非盈利組織需要調賬,可是沒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這個科目那我要怎么做用什么科目呢
為啥調整以前年度的收入計入收入科目,而不是計入以前年度損益科目?
那我得把我圈的這里,改成,8月到12月累計的進項稅額的10%,填在這,是嗎
是的,可以補充計提之前未計提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