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們這樣做這個風險很大的 ;你還是考慮下要不要接手 ; 這么大金額如果不是據實做賬? ; 而且還不讓調整補稅的話? ;到時怕你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這些都會有風險的?
老師們,公司在15年與上游客戶簽了106116元的合同,并在2015年11月份開具了106116元的普通發票,在2016年7月份我們支付了50000元,2017年支付了26116元,但是我們翻看15年和16年的賬套及記賬憑證,我們3個財務都沒有找到106116元的發票,也沒有當時支付的50000元和26116元的銀行付款憑據,但是這兩張付款憑據我們重新可以打印出來了,可是那個106116元的合同我們也找不到,我把對方發給我的合同及發票打印出來讓老板看了,老板也找不到這106116元合同及發票,老板記得這筆業務也是合同簽字的,現在這家公司正在接受審計查賬,要求我們簽字確認還欠他們這個公司的3萬元,我們沒有找到自己的原始憑據我們不能簽字,老板的意思是看他們這個公司能不能給我開個3萬元的發票等資金周轉開的時候還清這筆欠款,但是我們現在賬套軟件銀行余額與實際網銀賬戶余額是一致的,如果我們從公司基本戶出這個錢我們沒有3萬的發票,而且前期的賬套里并沒有掛這個上游單位的3萬欠款,連這個公司供應商名稱都沒有的,老師們能否給我一個處理的辦法呢?
老師您好,公司是2019年八月份成立的小規模,當時基本戶里也沒有錢,2019年12月份有一筆業務3000元的,12月份先開的票,所以老板就打了100元錢進去,在稅務局代開的專票為了可以扣掉稅款的!一月份才收到錢,代賬公司也給做的應收賬款,后面1月份貨款到了,沒有跟代賬公司說也就沒做成收入,還在應收上掛著的,但是同時又發生了幾筆交易,銀行扣了好幾月份手續費有250元錢,老板又私自把錢轉到自己卡里作為報銷費用,這些都沒跟代賬公司說,他們也沒有做賬,直到四月份老板不想讓他們代賬了,就把財務交接過來了,1-3月份的那個季度他們什么也沒做,實際上是有發生我跟你描述的這幾筆交易的,19年12月份的100元他們也沒有做賬,現在我想把這個應收賬款做平,讓老板又打了3000元進去,但是后面該怎么操作我就又糊涂了!2500的還需不需要再打到老板卡里呢?250的手續費又該怎么做呢?不可能再扣掉這些銀行費用的呀?所以請教老師
我們老板和老板娘各有一家公司,去年老板的公司(A)支付寶轉了100萬到老板娘(B)的公司的支付寶上,因為B公司去年下半年開始了個新的項目,有工資,社保,房租,水電費等費用,沒有錢,所以轉過來了,后來我們公司出納就直接從支付寶提現到基本戶上面了,去年我們公司的賬是代理記賬做的,因為B公司這幾年一直都是零申報的,我們公司的出納也沒有跟代理記賬那邊溝通,那邊也不知道情況,銀行流水也沒有去拉,雖然他們每個月在電子稅務局上面申報社保,扣費,也沒有來問公司,所以他們只是申報了下社保,財務報表之類的,個稅,賬都沒有做,我今年4月份接過來的時候把前面的工資,費用的賬都補上了,去年申報的財務報表也沒有去更改,個稅也沒有補上,支付寶收的款做成了預收賬款,聽取了一個財務朋友的建議,預收賬款每個月確認了一部分收入,但是現在賬上還掛著60萬,那現在要怎么處理呢?怎么樣才能規范化呢?
老師,我接手這家公司的賬務發現,他家從2014年成立開始一般戶就沒做過賬,基本戶的回單給代賬會計做了,但是收款付款絕大部分通過一般戶的,現在打印了7年網銀流水,裝訂起來像本書,絕大部分是未開票收入和無票支出,加起來可能有幾千萬,我都害怕了,平不了這些賬,老板也不愿意補交稅,怎么辦好呢?補做賬也要好久才能做完
我公司是勞務派遣公司,采用的一般計稅和簡易計稅。其中一家客戶要求開差額征稅-全額開票的普票,去年6月和7月的工資一直到昨天才算是結款發放,但是服務費是一直拖欠狀態,工資和服務費的發票都已經開給對方,我是今年一月份來這家公司的,之前一直找的代理記賬公司,現在公司想把內賬做起來,把外賬接過來,外賬給的截止到2023年12月末的科目余額表的往來賬與實際的對應不上,我是發函詢證客戶了,但是現在發工資了,我不知道她們確認收入的時候有沒有計提成本,成本部分的增值稅是繳納了,還是已經沖回了,聯系外賬詢問,外賬換新手了說看賬上沒有計提成本,我應該去哪查能查出來這部分的稅到底是什么情況了?是讓對方查詢往年當季交稅的明細嗎?求老師指點!
江算清繳主營業務收入小于增值稅收入。增值稅收入是對的,這個怎么處理?
老師,境內營業機構的虧損可以用境外營業機構的盈利彌補,這個知識點在課本的哪個地方?我找不到
2024年的項目,現在才發工資,工資表上的日期寫的2024年6月,申報個稅是2025年5月,這樣可以嗎?
老師您好,計提所得稅是看年度累計利潤總額計提還是看月度盈虧計提所得稅
出票日期中,“零壹月”可以變造成“零壹拾月”,相應的日中“零壹日”“零貳日”“零叁日”都可以后面加 拾 變造。是不是?
老師,我們是供應鏈企業,專門給大學食堂配送蔬菜和肉。我想問一下,項目上4月份有一天去學校詢價,用的是某個員工的車子,領導說是給那個員工100元,相當于是那一天的加油補貼吧。我們是5月份發4月份工資,這個100元我可不可以做在4月工資表里,給這個員工以加油補貼的形式發給他?不過這個加油補貼,只是那一天的,不是每個月固定的補貼。這種情況不經常發生,是偶爾發生的,偶爾會用到員工的車子
老師,我們是供應鏈企業,專門給大學食堂配送蔬菜和肉。我想問一下,項目上4月份有一天去學校詢價,用的是某個員工的車子,領導說是給那個員工100元,相當于是那一天的加油補貼吧。我們是5月份發4月份工資,這個100元我可不可以做在4月工資表里,給這個員工以加油補貼的形式發給他?不過這個加油補貼,只是那一天的,不是每個月固定的補貼。這種情況不經常發生,是偶爾發生的,偶爾會用到員工的車子
老師?請問4月份員工個稅已申報,現在發現有個別錯誤,個稅申報還能更正嗎?
請問老師民間非盈利組織需要調賬,可是沒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這個科目那我要怎么做用什么科目呢
為啥調整以前年度的收入計入收入科目,而不是計入以前年度損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