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計入工程施工就可以了
我公司以租代買的形式購入設備,前期每月支付6萬元租金,每月收到租賃費發票,一年以后轉為融資租賃,也是每月支付租金收到租賃費發票,融資租賃兩年期滿后,設備就屬于我們公司了,但是從頭到位收到的都是租賃費發票,沒有固定資產發票,我們公司應該怎么做賬
2016年12月20日河西機器制造公司與某租賃公司簽訂了一份甲設備,融資租賃合約,該設備為全新設備,2017年1月1日的公允價值為55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合同主要條款如下: 1)租賃開始日:2017年1月1日。 2)租賃期: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4年。 3)租金支付方式:自租賃開始日起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50萬元。 4)河西公司擔保租賃期滿時的甲設備余值為10萬元,沒有未擔保余值。 5)河西公司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支付手續費和律師費10萬元。 6)租賃合同利率為7%。 7)2020年12月31日租賃期屆滿時,河西公司應將甲設備歸還給租賃公司。 要求: (1)判斷租賃類型,并說明理由。 (2)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 (3)確定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 已知:(P/A,4,7%)=3.3872 (P/V,4,7%)=0.7629 (4)確定未確認融資費用。 (5)編制租賃開始日對租入資產、最低租賃付款額和未確定融資費用進行初始確認的會計分錄、第一次支付租金的會計分錄。
我公司與某機械租賃公司簽署了工程機械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限3年,每月支付租金,同時簽署了補充協議獲得了這臺設備的買斷權,設備租賃到期后支付購買價購買此設備。現在,公司每月支付租賃費,對方開具經營租賃*租賃費發票。請教老師:我們公司怎么入賬?
2020年12月1日,甲公司與乙租賃公司簽訂了一份租賃合同,合同主要條款如下:(1)甲公司為承租人,乙公司為出租人(2)起租日:2021年1月1日(3)租賃期: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4年(4)租金支付方式:2021年至2024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200000元(5)租賃設備在2020年12月1日的公允價值為700000元(6)租賃合同規定的年利率是7%(7)甲公司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可歸屬于租賃項目的手續費、差旅費共3000元(8)該租賃設備的預計使用年限是5年,期滿無殘值。承租人對類似設備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9)租賃期滿時,甲公司享有優惠購買該設備的選擇權,購買價為200元,租賃期滿時預計該設備的公允價值為100000元要求:根據以上資料,編制甲公司有關會計分錄。(12)(P/A,7%,4)=3.387;(P/F,7%4)=0.763
1、2015年12月1日,朝陽公司與某租賃公司簽訂了一份租賃合同,合同主要條款及其他有關事項如下:(1)租賃標的物:一臺大型機器設備(不需要安裝)(2)租賃期開始時間:2016年1月1日。(3)租賃期:36個月。(4)租金支付方式:自租賃開始起每6個月的月末支付租金225000元。(5)該設備的保險、維護等費用由朝陽公司承擔,每年大約24000元。(6)該設備在2016年1月1日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均為1100000元。(7)合同規定年利率為14%。(8)租賃期滿時,朝陽公司沒有優惠購買選擇權,期滿時應該歸還該設備。朝陽公司擔保資產余值150元。(9)租賃公司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以銀行存款支付發生的可歸屬于租賃項目的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初始接費用10000元。要求:1:判斷該租賃的類型并說明理由2、確定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3、編制起租日租賃公司的會計分錄。
老師:W小規模公司,注冊資金100萬,法人為自然人A,100%持股,自行拆分為50股,每股2萬?,FA以每股優惠單價1.5萬轉讓15股給B,A共收到股價款22.5萬,且B以2萬的固定資產入股。 問題1:固定資產入股沒有發票,只是AB雙方口頭約定,固定資產已交付A使用,這部分怎么入賬? 問題2:B的占股比例在企業變更時怎么算?
老師好,特殊業務處理中以舊換新,收回舊貨,需要確認進項稅額嗎
江算清繳主營業務收入小于增值稅收入。增值稅收入是對的,這個怎么處理?
老師,境內營業機構的虧損可以用境外營業機構的盈利彌補,這個知識點在課本的哪個地方?我找不到
2024年的項目,現在才發工資,工資表上的日期寫的2024年6月,申報個稅是2025年5月,這樣可以嗎?
老師您好,計提所得稅是看年度累計利潤總額計提還是看月度盈虧計提所得稅
出票日期中,“零壹月”可以變造成“零壹拾月”,相應的日中“零壹日”“零貳日”“零叁日”都可以后面加 拾 變造。是不是?
老師,我們是供應鏈企業,專門給大學食堂配送蔬菜和肉。我想問一下,項目上4月份有一天去學校詢價,用的是某個員工的車子,領導說是給那個員工100元,相當于是那一天的加油補貼吧。我們是5月份發4月份工資,這個100元我可不可以做在4月工資表里,給這個員工以加油補貼的形式發給他?不過這個加油補貼,只是那一天的,不是每個月固定的補貼。這種情況不經常發生,是偶爾發生的,偶爾會用到員工的車子
老師,我們是供應鏈企業,專門給大學食堂配送蔬菜和肉。我想問一下,項目上4月份有一天去學校詢價,用的是某個員工的車子,領導說是給那個員工100元,相當于是那一天的加油補貼吧。我們是5月份發4月份工資,這個100元我可不可以做在4月工資表里,給這個員工以加油補貼的形式發給他?不過這個加油補貼,只是那一天的,不是每個月固定的補貼。這種情況不經常發生,是偶爾發生的,偶爾會用到員工的車子
老師?請問4月份員工個稅已申報,現在發現有個別錯誤,個稅申報還能更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