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正確的做法就應該把之前每筆銀行賬戶的流水都錄憑證,根據經濟業務的實質,是收入就記收入,是費用就記費用。然后財務報表的銀行存款余額和銀行存款明細賬應該跟銀行流水對上。個稅不管有沒有達到起征點,都要代扣代繳申報,可以補申報的。
老師我是新手會計求問: 首先介紹一下我們公司是旅游公司,目前還在籌備中,沒營業沒收入 1.現在公司付的大的款項我都是掛的預付賬款,有票的走的在建工程—工程,還有些零碎的沒票有的在建工程—其他 2.租別人的土地流轉走的其他應付款,這個需要開票嗎,沒有票可以分攤到費用嗎 3.還有一些比如辦公費用,煙酒啊,其他小東西沒票我都放到其他應付款—費用,沒票沒入管理費用,后期這是都要怎么操作 4.公司往來款需要做賬嗎?(老板跟我說不用不用做賬,進一筆出一筆這樣走的,但是走賬的又轉了手續費,我目前賬是這樣做的,進的時候,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出的時候,借其他應付款,貸銀行存款,不知道這樣做可不可以) 5.公司報稅系統比如8月報7月的稅,里面有一項工會經費的應該是報工資的,我都是報的6月工資,因為7月發的6月工資,我做賬也是做的6月的,7月工資沒發所以不知道實際是多少,有時候會有調整,這樣我報稅系統報的是不就不對,那要怎么更正) 6.報個稅的時候工資跟實際報的不一樣有沒關系,差別不大,因為發的時候可能有加班費,報的時候沒算,如果這個月沒發工資要報個稅嗎,2個月一起報就超過了5000這個要怎么處理
#提問# ,請問老師,某老板有一家公司一直未經營,沒有做賬,也沒有開過票,一直零申報,但由于前兩年某自然人因為一些原因其個人名義無法向銀行申請貸款,在該公司老板即法人同意后,該自然人就借用這家公司的名義申請了一筆國內J銀行貸款,這筆J銀行貸款得資金用于該自然人的其它銀行貸款還款,貸款發生后該自然人每月都按時轉錢進該公司對公賬戶進行還款,而在此期間該公司也未曾做賬,以零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現在該公司因為資源引入而開始產生業務,需要申請一般納稅人并開具發票,也會正式啟用做賬,那筆J銀行貸款得賬要怎么做才會比較合理?
老師,現接手一家公司,發現這家公司2020.1-2021.6月賬務都沒有處理,每個月開了兩三張發票,報稅就只報了這兩三張發票的收入,銀行其他進出款項都沒入賬,商場銷售的營業額進銀行,支付的貨款也走銀行(這些貨款是單獨轉給個人的,沒有進對方的公賬),人員的工資還是走銀行(個稅也沒申報),請問這7月份做賬如何補救?懇請老師們指點迷津,謝謝
你好老師,請問一下新接一家單位的支付寶賬戶之前會計一直沒有做賬,就只有一個表格做的進出賬。那我支付寶要做賬嗎?我接手后公司在淘特開了一家店鋪,相當于中間商,客戶在我們店鋪下單,我們就馬上去拼多多下單,拼多多商家再把東西發給客戶。這種進出的收入和費用也是通過支付寶走的,但是都沒有發票,開了三個月,生意不好,現在已經關店了。平時這公司也沒有其他的賬務處理。請問老師,這種情況我應該怎么處理呢?
你好老師,我想請教一下,我公司是建筑企業,2022年10月份結束了一工程項目,項目沒有驗收,沒有工程款進賬,但是發生了人工成本,也申報了個稅,23年1月份,項目驗收合格后,工程款也轉入了公司賬戶,人工工資也已經支付了,我想問下老師,前期已發生了的人工成本,跨年確認的收入,這種情況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懇請老師賜教!非常謝謝!
公司員工宿舍租金沒有發票報銷,房東是個人不肯提供發票,這種情況要自己去稅務局開票嗎?去稅務局的話要繳多少稅費?有其他更好的辦法拿到發票嗎?
匯算清繳中,資產折舊的稅收金額累計折舊攤銷額怎么計算
中介服務,裝修服務,人工服務,是不是都填在勞務收入(填: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年報)
d為什么是錯的呢?居民和非居民無關,是吧?
請問老師,老板讓我虛開10萬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對方單位抵稅,對方單位給老板幾千塊錢,老板堅持讓我開,我講了所有要害都不行,并且命令我盡快解決,這種有沒有什么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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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會計準則,沖銷去年暫估費用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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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算清繳,調增后,不需要交稅也不需要退稅,賬面如何跟財報做的未分配利潤一樣呢(需不需要調)
老師,如果補做,我建賬日期從什么開始建好呢?2019年1月?2020.1月?還是從這7月份開始呢?
看公司是什么時候成立的,業務是什么時候開始的。建賬就從有經濟業務開始建,比如銀行有流水或有開具發票,哪個早就從哪個月份開始建。
公司幾年前就有了,中途零申報一年多,后面2020.3月份又利用起來了,我們還是一般納稅人,進貨是取不了發票的,如果補做收入那么稅就太高了,銀行打的貨款都是轉給個人的,包括工資也是,還是就是沒有做賬的一年多前任會計開了發票的也報了稅的
每個月也提交了會計報表的,就是賬務未做,科目余額表又是給的我2019. 12.31的
請問老師,轉給個人的貨款和工資,轉賬用途沒有注明是貨款或者工資。那能不能走應收應付或者預收預付科目呢,我們都取不到發票
轉給個人的貨款和工資,不能計入到應收應付,實際這些貨款和工資是不會在退回來了,掛在賬上,往來款會越來越大,利潤表又會失真。不是好事情。最好還是規范處理,盡量拿票,或者工資代扣代繳個稅。
以前年度的就不管了,建議你可以按拿到的2019.12.31的科目余額做期初數建賬,前面就是前任會計的責任了。
老師,2020年開始到2021.6工資都沒有申報過,這么長時間還可以補申報嗎?
老師,我拿到的2019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額表,但是2020.1.1-2021.6.30號這期間的數據前任會計除了開了發票的報了稅,但是賬務根本就沒有處理,我現在接手了,還得補做這2020.1.1-2021.6.30的賬務,這期間的工資也沒有申報過,我是怕萬一我如實補做賬,補申報了,引起稅務查賬咋辦?平時開票就兩三千,我一下補申報無票收入就是10萬左右,更何況還要補報一年半的收入和工資,會不會招來麻煩呀?我們又是一般納稅人
建議同學跟老板商量一下,能不能從接手的時間開始規范做賬。以前的調整起來也麻煩。
老師,2019.1.1-2021.6.30這期間的銀行賬上的業務往來必須要補吧,不然銀行賬數據銜接不上呀?那請問一下老師,2019年銀行數據能夠編一個銀行余額調節表把數據銜接上,建賬我就從今年1月份開始呢?
可以,做一個差錯更正,把報表科目的銀行存款,往來,一起調整到正確的期初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