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兩種方法都可以的,可以先全額計提,再轉入營業外收入,或者直接按照實際金額計提
老師, 1、是不是每月月底計提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水利基金?計提的分錄老師可以發一下嗎? 如果遇到免,是在每月月底記入營業稅金及附加,2、繳納是不是都在申報期內,也就是下月初申報期內?做繳納的會計分錄? 3、繳納時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等(月小于10萬元,季度小于30萬元),將減免的部分記入營業外收入同時要不要沖掉營業稅金及附加呀? 老師可以發一下減免的會計分錄嗎?
0061042802|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 財稅〔2016〕12號第一條| 這種適用我們一般納稅人性質公司使用嗎子建筑勞務公司一般納稅人適用免征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嗎
老師,我們公司1月實際附加稅為352.87元,根據財稅{2016}12號第一條 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納稅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本月減免147.03元。我2月報稅時,減免了147.03。那我現在做1月的賬務,是不是還是計提352.87附加稅,到2月實際繳稅后做賬時,再把減免的147.03元,做借 應交稅費-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貸 營業外收入 來過渡 還是沖管理費用?
老師好,請問下月銷售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減免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水利基金,那么減免的這三個稅費需要計提嗎?需要轉入營業外收入嗎?分別是怎么做賬的呢?
1、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 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2、針對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 [財稅2016年12號] 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老師這兩個政策有什么區別呢
申報個稅的時候專項扣除要怎么操作,然后需要注意哪些?
你好,我們是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現在有些付給國外司機的運費?這個我要以什么形式入賬。
老師,25年1月份支付公司25年1--12月份,場地租賃費14萬 借:長期待攤 14萬 貸:銀行存款14萬 借:管理費用-場地租賃費1.1666 貸:長期待攤:1.1666 這樣對不對?
你好,老師,我公司收到稅務局電話,是說做納稅評估,也不是專管員,說要看一下賬,我們問了他們也沒說要準備啥,就說到時候他們要什么我們在提供就行。像這種情況我們還是第一次遇到,一般稅務局會看什么,我們需要準備什么。我們是一家銷售商品的公司。
老師,對方幫我公司做勞務含貨款,支付的草坪款,銀行存款支付了10萬,但是沒有開發票給我,我要怎么做分錄?
固定資產為0,車輛加油費可以計入交通費嗎
老師,收到法人轉進來的投資款,除了做這個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還需要做其他分錄嗎?比如印花稅怎么體現呢?
老師,24年收到發票未支付,25年才支付 支付后,裝訂憑證,是否要在支付憑證后面,再附一次24年收到的發票?
有勞務資質的勞務分包公司接了一個包工包料的活,能干嗎,合規嗎?
增值稅計算方法怎么看是屬于簡易計稅方法?
那轉入營業外收入的分錄對吧老師?但是第一種方法進營業外收入是不是后面還可能涉及交所得稅?
一樣的,因為你前面的附加計提還是全額的,這樣一增一減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