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拒賠原因有哪些?
其實拒賠的案件只是少數.
也就是說,絕大多數申請理賠的案件,都獲得了理賠.
其實這也是一種【幸存者偏差】,通常只有發生了理賠糾紛,才會被關注、被媒體報道.而那些順利理賠的,卻少有人關注.
于是就給大家造成了這樣的印象--保險這也不賠,那也不賠.
看了上面的數據,大家是不是能稍微安心一些?
那么,一般保險拒賠會有哪些情況呢?
1、未如實進行健康告知
一般投保重疾險、醫療險、防癌險等等,都會有健康告知.
如果理賠的時候發現,客戶在投保的時候出現不報、瞞報的情況.
比如:有的人明明知道自己身體狀況不符合健康告知,但依然投保.
這種情況保險公司肯定不承擔這位客戶的賠償.
因為保險就是為未知的風險做準備的,如果患了病的人也能成功獲賠,那保險公司跟送錢沒啥區別,估計也就離倒閉不遠了.
2、發生的事故不在合同約定范圍之內
有不少人以為,重疾險只要是得了花費比較多的疾病就會賠付,其實這是明顯的誤解.
除了所患疾病需要是合同內約定的之外,一些疾病的賠付標準還跟是否實施了約定手術、是否達到了疾病約定狀態相關.
用我們常說的25種核心重疾來舉例:
確診即賠的有3種:惡性腫瘤(即癌癥)、嚴重III度燒傷、多個肢體缺失.
其他的,需要達到疾病約定狀態或實施了約定的手術,再賠.
即使是我們認為保障責任相對簡單的意外險,也會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這些情況,意外險全都不賠!
所以,我們決定給錢之前,就要了解清楚能獲得的保障.而不是等到要理賠了,才發現原來以為會賠的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就"坑"了.
3、發生的事故在等待期之內
一般在等待期內出險,保險公司是不賠付的,保單責任結束并退還已交保費.
有些比較苛刻的重疾險,還會加上這么一條:
也就是說,如果在等待期內已經開始有癥狀,即使在等待期之后才確診,也是不賠的.
幸好,也不是每一款產品都是這樣,所以介意的朋友注意避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