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開了票可以退票嗎
如果是增值稅,當月開出去的發票可以在系統里面作廢,但必須是真實的。次月退回的話,就需要辦理紅字沖紅手續,很麻煩的,這個得到稅務局辦理,退回的原因。
你所開的發票已過了增值稅專用發票6個月的有效期,分二種情況分別處理:
一,你單位所開的發票對方已經認證并抵扣的,可由你單位出具同意退貨證明,由購貨方向國稅局申請紅字發票,你單位憑收到的購貨方稅務機關出具的紅字發票通知單開具紅字發票
二,你單位所開的發票如果對方未認證抵扣的,那購貨方只能按普通發票的方式入賬,進項稅金不得認證抵扣,也不能開具紅字發票了。
增值稅發票作廢有什么條件
常見的發票作廢情況主要有以下三種:
1、用票單位和個人開發票后,如果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者取得對方的有效憑證。
2、開具發票時發生錯誤、誤填等情況需要重開發票的,可以在原發票上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同時,如果專用發票開具后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該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需要注意的是,開具專用發票填寫有誤的,應當另行開具,并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注明“誤填作廢”四個字。
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需要哪些手續?
具體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
第二十條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如果發票已經做抄稅處理,并且是跨月的,請問此發票能否作廢,如若不能,應作什么處理?
如果是購貨方的原因退票,需請購貨方到當地國稅拿開具紅字發票申請單,辦理相關手續后,稅局會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你就可以開紅字發票了。
備注:申請單需蓋財務專用章,當地稅局股長簽名。
國稅開了票可以退票嗎?如果是增值稅,當月開出去的發票可以在系統里面作廢,但必須是真實的。次月退回的話,就需要辦理紅字沖紅手續,很麻煩的,這個得到稅務局辦理,退回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