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由公司承擔,反算稅前工資怎么計算?
根據《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國稅發[1994]89號的通知:十四、關于單位或個人為納稅義務人負擔稅款的計征辦法問題
單位或個人為納稅義務人負擔個人所得稅稅款,應將納稅義務人取得的不含稅收入換算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如下:
㈠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費用扣除標準-速算扣除數)÷(1-稅率)
㈡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如:小明月工資6000元,公司承擔他的個稅,所以他到手的5000元是稅后工資.
應納稅所得額=(6000-3500-105)÷(1-10%)=2661.11元
應納稅額=2661.11×10%-105=161.11元
如果企業只承擔部分的,個稅又如何計算?
根據《關于雇主為其雇員負擔個人所得稅稅款計征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6]199號
㈠雇主為其雇員定額負擔稅款的,應將雇員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換算成應納稅所得額后,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收入換算成應納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雇員取得的工資+雇主代雇員負擔的稅款-費用扣除標準
例:小芳月工資6000元,個稅公司同意每月承擔100元的金額,其余的由小芳自己承擔.
應納稅所得額=6000+100-3500=2600元
應納所得稅=2600× 10%-105=155元
如果企業承擔應交個稅的60%,計算說明如下:
根據國稅發(1996)199號規定:
㈡雇主為其雇員負擔一定比例的工資應納的稅款或者負擔一定比例的實際應納稅款的,以其未含雇主負擔的稅款的收入額換算成應納稅所得額,并計算應納稅款.
應納稅所得=(未含雇主負擔的稅款的收入額-費用扣除標準-速算扣除數×負擔比例)÷(1-稅率×負擔比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稅由公司承擔,反算稅前工資怎么計算?通過上述的內容表述,大家可以通過上述幾個計算公式,反推稅前工資.個人所得稅基本是由個人承擔的,很少有企業全額承擔員工的個人所得稅.如果企業來承擔這一筆費用,對于企業來說是一種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