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進口貨物的組成計稅價格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從價定率: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
從量定額(啤酒、黃酒、成品油):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稅額
復合計稅(卷煙、白酒):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進口貨物退回貨款,已經抵扣進項是否需要做進項轉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進口貨物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7〕350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納稅人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因此,納稅人進口貨物取得的合法海關完稅憑證,是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唯一依據,其價格差額部分以及從境外供應商取得的退還或返還的資金,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注:此條款中,“納稅人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修改為“納稅人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進口貨物取得的合法海關完稅憑證”修改為“進口貨物取得的合法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若干增值稅規范性文件引用法規規章條款依據的通知》,國稅發〔2009〕10號。)
根據上述規定,進口貨物后因銷售困難境外企業給與降價后退回部分貨款,其已經抵扣的海關繳款書上的進項不需要做相關的進項稅額轉出。
看過了怎么算進口貨物的組成計稅價格后,實際工作中可以算一算。進口貨物除了有消費稅、關稅外,到了月底的時候還需要申報增值稅、城建稅等等,具體稅費申報及是否有減免優惠政策,財務需要時時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