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方式的融資租賃業務如何貼花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業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514號)的規定,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業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514號)從稅法角度定義了融資租賃,并從主體及貨物的歸屬不同進行區分,從而判定流轉稅問題,"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的,征收增值稅;未轉讓給承租方的,征收營業稅."
那么,對于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的貼花,也需分兩種情況處理:情況一--租賃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的,其實質為銷售貨物,按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那么應該依購銷合同繳納印花稅;情況二--租賃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的,其實質應為經營租賃行為,按租賃業繳納營業稅,那么應該依財產租賃合同繳納印花稅.
什么是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并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涉及租賃合同、供貨合同等兩個或兩個以上合同.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占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
以上就是不同方式的融資租賃業務如何貼花,企業可根據企業的實際融資方式,據實繳納印花稅.具體的含義和會計處理上文都有介紹,小編在此提醒廣大會計朋友做賬交稅非常重要.這就意味著企業的會計人員一定要重視起來.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全部內容了,非常感謝你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