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不匯總納稅嗎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跨地區(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下同)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該居民企業為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因此無論是否獨立核算,均不具備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不具備法人資格,所以應為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
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地區投資企業)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實行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和非從事生產、經營,但負有納稅義務與代扣代繳義務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經有關部門批準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本單位經營地或工作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的征管科申報辦理《注冊稅務登記證》。
在分公司領取營業執照3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證。需隨帶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辦稅人員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合法證件)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4、生產經營場所證明復印件(房屋產權證和租賃協議書);
5、總機構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國稅)復印件;
6、《稅務登記表》一式二份。
非獨立核算單位負責保管使用一定的固定資產外,主要把日常發生的經濟業務,經填制憑證和整理匯總后報送上級進行核算,并向上級領取一定數額的資金物資來進行業務活動,對本單位的經營活動過程及其成果不進行獨立的、完整的會計核算的單位,又稱“報帳單位”。
非獨立核算利潤中心特點
1、非獨立核算利潤中心有清晰、明確的市場定位,限定的市場區域和明確的競爭對手; 2、總公司對非獨立核算利潤中心進行授權控制管理,使其擁有與經營責任相適應的管理權限;
3、非獨立核算利潤中心的管理有相對的獨立性,但在市場銷售、財務管理上與總公司保持緊密的聯系。在不損害公司整體利益和其他利潤中心利益的前提 ,擁有較大的靈活性;
4、各非獨立核算利潤中心有完善的內部管理機制,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
5、總公司對非獨立核算利潤中心進行內部考核.并有相應的撤勵機制。對外實行市場價格結算各種資源和費用.對內實行內部結算價格結算各種資源和費用。
分公司可以不匯總納稅嗎?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該居民企業為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因此無論是否獨立核算,均不具備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不具備法人資格,所以應為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