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掛賬費用會計分錄
1、反映往來掛帳的會計科目有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交款、專項應付款等。
2、企業常用的資產類科目為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
當企業銷售產品,貨物已發出,發票已經開出,雖然款項沒有收到但是要做銷售,貨款就要掛帳于應收帳款科目:
(1)借:應收帳款-購貨單位
(2)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貸:主營業務收入
3、而其他應收款主要反映和企業內部職工的往來:如單位采購員出差借用差旅費:
(1)借:其他應收款-采購員
(2)貸:現金
4、應付賬款是企業購買貨物原材料,貨物已入庫,對方發票已到,但是本企業沒有付款:
(1)99借:原材料
(2)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貸:應付賬款-供應單位
而其他應付款也是反映企業通單位內部往來及非產品銷售業務形成的債務等,如企業按照規定計提的工會經費和教育經費等都在該科目核算。
掛賬分類
一、非主觀故意行為
1、部分企業尤其是工業企業按合同規定收到預收賬款、發出貨物后未將全部貨款結轉銷售收入,未能及時足額納稅;以上偏差并非企業故意偷逃稅款,主要是會計人員對稅法的學習和理解不夠,或誤將預收賬款結算方式當作分期收款結算方式進行賬務處理,或認為沒有收到全部貨款及開具發票就可以不記收入而未結轉銷售收入。
2、會計人員在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時間上存在認識上的偏差,會計人員過多的從會計制度角度,考慮謹慎性原則,強調所有權的實際性轉移,而忽視稅法規定的形式要件實現就應納入收入,繳納稅款,混淆“預收賬款”、“分期收款”等結算方式,將本應屬于收款在前,發貨在后的預收賬款誤按分期收款進行賬務處理。
二、存在主觀故意行為
1、納稅人資產負債表“預收賬款”某一時間貸方余額為較大。該企業經營產品屬于非緊俏商品,基本上是買方市場,購貨單位先付款后提貨的可能性較小,故檢查重點放到“預收賬款(暫收款)”賬戶。
2、此賬戶反映某一時間段貸方發生額比較頻繁,故通過抽取調閱發生額較大的憑證詳細檢查。經查閱其業務日報表和銷售部門的發貨記錄,發現付款單位已將貨提走,但發票未開,從而確定為屬于銷售貨物的行為,只是部分余款未結。
3、經過逐項核實,發現該企業將銷售貨款掛“預收賬款”,未轉入“商品銷售收入”,少報銷售額,不繳或者少繳納稅款。
報銷掛賬費用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反映往來掛帳的會計科目有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交款、專項應付款等。報銷掛賬費用,借記相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
老師,我們是供應鏈企業,專門給大學食堂配送蔬菜和肉。我想問一下,項目上4月份有一天去學校詢價,用的是某個員工的車子,領導說是給那個員工100元,相當于是那一天的加油補貼吧。我們是5月份發4月份工資,這個100元我可不可以做在4月工資表里,給這個員工以加油補貼的形式發給他?不過這個加油補貼,只是那一天的,不是每個月固定的補貼。這種情況不經常發生,是偶爾發生的,偶爾會用到員工的車子
老師,我們是供應鏈企業,專門給大學食堂配送蔬菜和肉。我想問一下,項目上4月份有一天去學校詢價,用的是某個員工的車子,領導說是給那個員工100元,相當于是那一天的加油補貼吧。我們是5月份發4月份工資,這個100元我可不可以做在4月工資表里,給這個員工以加油補貼的形式發給他?不過這個加油補貼,只是那一天的,不是每個月固定的補貼。這種情況不經常發生,是偶爾發生的,偶爾會用到員工的車子
老師?請問4月份員工個稅已申報,現在發現有個別錯誤,個稅申報還能更正嗎?
請問老師民間非盈利組織需要調賬,可是沒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這個科目那我要怎么做用什么科目呢
為啥調整以前年度的收入計入收入科目,而不是計入以前年度損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