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開錯了怎么填申報表
首先,應將票面金額含稅價4,199.00元,按正確稅率3%計算不含稅金額及稅額,正確計算的不含稅金額4,076.7元,稅額122.3元;其次,按正確計算后的金額填入申報表對應的欄次,因企業該所屬期收入未到達起征點,當期收入總額為21,796.12元填入"第10欄",稅額653.88元合計填入"第20欄";最后,在當月要將本張發票紅沖重開,在下個月申報時,紅沖的發票按同樣方式換算填報.計算過程如下:
不含稅金額:4,199.00÷1.03=4,076.70??
稅額:4,199.00-4,076.7=122.30
當期收入:17,719.42+4,076.7=21,796.12
當期稅額:531.58+122.3=653.88
注:
1、企業在開發票時需注意票面稅率,同時在當月結束前,應檢查所有發票的稅率開具是否準確,發現錯誤的發票才能及時作廢,避免影響納稅申報.
2、發現發票稅率錯誤要收回紅沖重開,否則將影響公司的應繳稅費,若為專票將影響購買方進項抵扣,導致稅收混亂.
開錯發票怎么辦?
1、屬于金額、稅額開錯的
①如發現金額或稅額多開或少開,但購銷雙方未作賬務處理,則購貨方可將原發票聯和抵扣聯退回(商品銷售發票即可退回發票聯,下同),由銷貨方重開正確的發票,銷售方將原發票聯、抵扣聯和記賬聯加蓋"作廢"戳記,粘貼在原存根聯后面,注明原因.
②如發現金額、稅額少填開的,但一方或雙方已作賬務處理,則可由銷貨方按少開的差額,補開一張藍字專用發票,并在備注欄說明情況,同時對少開的金額應進行納稅申報.
如屬銷售金額、稅額多填的,但有一方已作賬務處理,可分別情況處理:
(1)對銷貨方已作賬務處理的而購貨方未作賬務處理,則可由購貨方將原發票聯、抵扣聯退回銷貨方、銷貨方憑以作銷貨退回處理,然后重新開具,開票日期填寫重新開具的日期,并重新申報納稅,銷貨方作銷貨退回處理的方法,可比照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5〕162號文件有關"銷貨退回折讓"的規定處理,即可憑購貨方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填開相同的紅字專用發票,將記賬聯撕下,作沖減銷項稅金的憑證,紅字發票聯和抵扣聯不得取下,將退回的藍字發票發票聯和抵扣聯,粘貼在紅字發票聯和抵扣聯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藍字,放在紅字專用發票記賬聯的存放地點.
(2)對購銷雙方均已作賬務處理的,可由購貨方比照《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就其多開的部分差額,可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銷貨退回折讓"手續,取得紅字發票,各自沖減銷售金額、銷項稅金和進項金額、進項稅額.
2、屬票面填寫不符合規定的
如錯開的專用發票只是票面填寫不符合規定,并不影響金額和稅額的,無論雙方是否已作帳務處理,一律采取換票方式,由購貨方將原票退回,銷貨方重新開具符合規定的專用發票;開票日期按重新開具的日期填寫,并注明"換票重開"字樣,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作廢"戳記,粘貼在新開的專用發票存根聯后.在填報"發票使用手冊"時,只填發票號碼,在銷貨金額或購貨金額欄注明"換票"字樣.
面試了一家生產加工銷售電纜的公司,目前他們的應收有6000多萬元的余額,去年預警了,稅局懷疑隱瞞收入讓補稅了,不過也說了今年給退回來了一些,但是目前這些余額不好清理,稅補過了,余額還在,這些是五六年前公司把賬給代賬公司做的時候產生的,很多是收錢了沒開發票也沒有申報收入,現在有些公司都注銷了,有些還在,這些往來怎么清理呢
還有就是供應商是不含運費的,我們要付運費,入庫是不是按運費算在入庫成本里面
辦理有限責任公司的時候,租房合同以前寫的是個人名字,那現在這個租賃合同要重新簽嗎?租賃合同上的人是這個公司的股東,這種要重新簽嗎?
做一個運輸公司的全盤賬要有什么補充資料?比如計提工資表,折舊表,稅費等還有什么?還需要做什么?
老師,個稅錄入系統了辦理入職了,但是有時單位沒有活,可以申報0元工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