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稅款所屬期是什么意思
答:個人所得稅所屬期和所得期是不一樣的,以下是他們的區別:
1、"所得期間":填寫扣繳義務人支付納稅人應稅所得的時間,即收入發放的月份.
2、"收入所屬期間(起)"、"收入所屬期間(止)":是指納稅人該項所得的所屬期間.(對于工資薪金所得、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可以通俗解釋為個人取得該項收入而付出勞動的期間;對于稿酬所得是指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的時間,對于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財產租賃所得是指納稅人為取得的該項所得而提供使用權的期間;財產轉讓所得是指納稅人轉讓財產的時間;偶然所得是指納稅人得獎、中獎、中彩的時間;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用以計息的持股或持債時間,或者是被股東用以進行分配的稅后利潤的所屬時間.)
3、"稅款所屬時期":是指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產生納稅義務的時間.扣繳義務人支付應稅所得的同時,納稅人因此產生應負擔的納稅義務,所以從時間角度看"所得期間"與"稅款所屬時期"是同一時間段.
個稅是什么意思?
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英國是開征個人所得稅最早的國家,1799年英國開始試行差別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到了1874年才成為英國一個固定的稅種.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2018年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依據決定草案,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擬確定為每年6萬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稅率級距不變.
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調至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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