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學 這個沒有問題,不需要調整的
老師,我想問一下,上一任會計由于1月太忙,所以沒按時做賬,當時第四季度企業(yè)所得稅就直接0報了。到了3月我接手她的工作了,發(fā)現(xiàn)年后回來的跨年發(fā)票她在21年12月也沒有計提,如果我把跨年票在去年12月計提了,在22年3月沖減之前計提,然后按正確的入賬,但是由于第四季度企業(yè)所得稅她0申報,如果匯算清繳我把全年的成本填進申報表里,這樣數據和第四季度企業(yè)所得稅申報的數據就不一樣了,因為到了12月,所以報表的數據是全年累計的。面對這種情況,老師,我該怎么做?
老師,我們是農貿公司小規(guī)模納稅人,我2022年第四季度報所得稅時,誤填報了第三季度的財務報表和相關數據。就是目前的情況是去年的賬3,4季度財務數據一樣 今天要做匯算清繳發(fā)現(xiàn)這個問題,我就把去年第四季度的填的三季度財務數據改為正確的第四季度的財務數據了,但是所得稅報表報表稅務局不讓改動。 我現(xiàn)在填匯算清繳表格,先讓資料報送去年的財報,我就上傳了實際第四季度的財務數據。然后匯算清繳界面,填完也沒有納稅調整事項。 我的問題是:去年12月的所得稅報表和現(xiàn)在匯算清繳的不一致,也沒有納稅調整項,這樣做可以嗎。 以下附去年三四季度財報,和匯算清繳表格第一頁
你好,老師,今年5月份剛成立的旅游公司,就是包車旅游的。7月份開具發(fā)票81000,當時因為一個人就計提了工資,在第二個季度計提了60000的成本,后又來了一個司機一起跑這個項目,到12月是不是個稅要申報夠60000的工資
老師,想請教您,最近在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有一個問題想請教老師(公司里是這個月計提發(fā)放上個月工資的制度): 去年12月員工離職,并當月計提發(fā)放一次性離職補償金,因為工資是這個月發(fā)放上個月的,所以這離職補償金在1月計提,去年12月發(fā)放(員工要求),2月申報。 想請教老師的是:第一,員工離職一次性補償金是否在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調整的范圍里? 第二,按照稅務當月發(fā)放的次月申報的原則的話,那應該在次年1月申報,但是這員工12月底還在公司里做,12月底的工資在次年1月計提,2月申報,如果補償金在1月就申報的話,2月申報里還有他的工資,這樣操作可以嗎?謝謝
你好,老師,去年成立的公司,是做旅游的,就一個人的這種,當時4月份開具發(fā)票80100,個稅系統(tǒng)從5月份申報的個稅,每個月按5000申報到10月份,最后兩個月工資報完和計提的數據一致,也繳納了個稅。當時第二季度計提60000的工資作為成本,第二季度按17700預繳所得稅885,現(xiàn)在做匯算清繳要涉及到退稅,我這個項目有沒有問題?是否需要在匯算清繳進行調整
申報個稅的時候專項扣除要怎么操作,然后需要注意哪些?
你好,我們是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yè),現(xiàn)在有些付給國外司機的運費?這個我要以什么形式入賬。
老師,25年1月份支付公司25年1--12月份,場地租賃費14萬 借:長期待攤 14萬 貸:銀行存款14萬 借:管理費用-場地租賃費1.1666 貸:長期待攤:1.1666 這樣對不對?
你好,老師,我公司收到稅務局電話,是說做納稅評估,也不是專管員,說要看一下賬,我們問了他們也沒說要準備啥,就說到時候他們要什么我們在提供就行。像這種情況我們還是第一次遇到,一般稅務局會看什么,我們需要準備什么。我們是一家銷售商品的公司。
老師,對方幫我公司做勞務含貨款,支付的草坪款,銀行存款支付了10萬,但是沒有開發(fā)票給我,我要怎么做分錄?
固定資產為0,車輛加油費可以計入交通費嗎
老師,收到法人轉進來的投資款,除了做這個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還需要做其他分錄嗎?比如印花稅怎么體現(xiàn)呢?
老師,24年收到發(fā)票未支付,25年才支付 支付后,裝訂憑證,是否要在支付憑證后面,再附一次24年收到的發(fā)票?
有勞務資質的勞務分包公司接了一個包工包料的活,能干嗎,合規(guī)嗎?
增值稅計算方法怎么看是屬于簡易計稅方法?
這樣合理嘛?因為當時開具了發(fā)票,但是旅游是開具發(fā)票后進行的。在第三季度還發(fā)生了住宿費,但是當時是沒有做到賬里的
因為現(xiàn)在要涉及到我當時多繳納稅款,現(xiàn)在要退稅
老師看了,是可以的
收入,成本,費用確認收,多繳納的是可以退回的
老師,我這個應該是一致的吧,當時去年年底就是怕個稅系統(tǒng)和計提不一致,最后工資提高按一致申報的
這個老師看了,沒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