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正常,這屬于回頭票據了。
老師,用網銀打印承兌背書回復的時候,搜索出來期間為8月1日到8月31日的一條承兌顯示如下,圖中8月沒有發生業務,最后一行是9月1日發生的,然后我把搜索區間調整為09.01-09.30,這條9月1日的卻不顯示了,搞不懂這條9月1日發生的轉讓背書究竟做在哪個月的賬里面
A公司為償還債務,給B公司簽發了一張商業承兌匯票,付款人為C公司,匯票金額人民幣500萬,出票日期為2015年3月15日,付款日期記載為見票后6個月。B公司收到匯票后,于2015年3月29日背書轉讓給D公司,并記載了“不得轉讓”字樣,但在背書欄并未記載被背書人名稱,D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E公司,但在背書欄并未記載被背書人名稱,2015年4月17日E公司將匯票交付給F公司,F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將匯票交付G公司,G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向C公司提示匯票請求付款被拒絕,G公司遂以ABDCEF公司為被告,以訴訟方式行使追索權。問題:
A公司為償還債務,給B公司簽發了一張商業承兌匯票,付款人為C公司,匯票金額人民幣500萬,出票日期為2015年3月15日,付款日期記載為見票后6個月。B公司收到匯票后,于2015年3月29日背書轉讓給D公司,并記載了“不得轉讓”字樣,但在背書欄并未記載被背書人名稱,D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E公司,但在背書欄并未記載被背書人名稱,2015年4月17日E公司將匯票交付給F公司,F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將匯票交付G公司,G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向C公司提示匯票請求付款被拒絕,G公司遂以ABDCEF公司為被告,以訴訟方式行使追索權。問題:
甲公司向乙公司訂購一批貨物, 于2021年4月1日向乙公司簽發了一張1個月后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承兌人為甲公司的開戶銀行A銀行,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點。乙公司取得該票據后將票據背書轉讓給丙公司。B銀行作為保證人在票據上簽章,但未記載被保證人。丙公司受丁公司脅迫將票據背書轉讓給丁公司,丁公司將該票據贈送給戊公司,戊公司將票據背書轉讓給善意的庚公司。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題。最遲付款是幾月幾號
老師,你好,2021年12月客戶付給我們的商業承兌匯票,我們于2022年1月背書給供應商了,然后,上個月票據到期了,客戶沒承兌,后面,客戶就換成一張50萬元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和余額電匯給我們(這樣承兌)。我們就把這張承兌和銀行收到的余額轉給供應商。這個怎么入賬呀?
老師、應收賬款余額在貸方 表示什么意思?
請問 暫估入庫票回來后發現估高了 那么成本結轉需要沖回成本 是同方向紅字沖回嗎 那么庫存臺賬上怎么處理呢
老板從銀行賬戶取出10000元作為備用金,這個要怎么記?
這道題的D選項,在明顯微小錯報臨界值處已經提到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需要將組成部分財務信息中識別出的超過這個臨界值的錯報通報給集團項目組
金蝶旗艦版自制入庫核算流程
老師,你有吉林省各項稅率表嗎
你好,老師,想問過問題,預付賬款發票沒辦法取得了,這個賬怎么做平
老師,小規模交稅能用到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嗎
累計賬面上有未交增值稅余額,但是現在4月增值稅申報表應交增值稅為零,以哪個為準
老師,請問如果薪資15000元,然后公司幫個人承擔個人部分一半的社保,個人部分是500元,請問稅前工資是多少?請列公式和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