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在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滿足退稅條件。因此,如果企業的退稅申請符合政策規定,應該可以在2022年底前完成退稅。
【2019年·簡答題】某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完成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辦理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入庫。2020年4月發現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因計算錯誤多繳50萬元,在2020年4月18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退還多繳稅款申請。主管稅務機關認為這部分稅款屬于2017年度的稅款,已超過法律規定的退還期限,決定不予退還,于2020年4月25日制作相關文書,并在2020年4月26日送達該公司簽收。多繳稅款可以退還。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請問就這題3年內的日期到底是怎么樣算的,請幫忙詳細把第一年到第三年的期限具體列一下謝謝老師
一、加大小微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并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ㄒ唬┓蠗l件的小微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稅條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條規定執行。 (二)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并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一、加大小微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并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1.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稅條件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下稱14號公告)第三條規定執行。2.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二、適用14號公告政策的納稅人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2.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騙取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
請問這個連續6個月是申請退稅前任意連續6個月的期還是說必須要在申請退稅前的連續6個月? 比如2023 11月申請退稅,是 10 9 8 7 6 5 還是說也可以從123456期間?只要是連續就行?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 (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1.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
老師,還想問下政策中有這條,那是不是按工信部劃分的小微企業只能在22年底退稅,現在不能退了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稅條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條規定執行。
在我小規模期間我采購了這批貨物回來我并未在我小規模期間進行銷售,也沒有按小規模的征收率開具發票的嘛,當時供應商開具了普票給我,我現在成為一般納稅人了可以要求供應商換開成專票給我嗎?
我想問一下,酒店給我開出的普票我沒報銷,公司會查到這個個報銷嗎?這只有開出方和我知道這個事
生產型加工企業,如果當初沒有搞清楚狀況人工不容易分清楚,就用的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沒有用生產成本和庫存商品科目,必須改賬嗎?
填寫出口收匯明細表的時候,收匯單上顯示的金額,不和報關單上面一樣,可能三張銀行憑證對應了四五單報關單,那我要怎么填
房屋租賃行業,客戶轉租金到公戶,再從公戶轉到老板私戶應該怎么備注
月工資3萬,如何根據稅收政策,合理避稅
可以做到銷售費用-材料費嗎這個科目嗎
老師客戶打的開模費,這個不會退給客戶怎么做會計分錄合適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做純貿易出口,小企業會計準則,以cif 形式出口,保運費是不是就是代外國客戶支付?我收到的國內發票不能做我們費用?
怎么找不到下載個稅代扣代繳客戶端了?
那現在23年就不得行了
嗯 這個是截止到2022年底 今年還有新的 我看過 還有的地方可以申請留抵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