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 在職職工 30人以下企業暫免征 安置比例≥1%,減征 50%; 安置比例<1%,減征 10%” 這里都是說的人數
"《財政部關于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同時,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實行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這幾年的應繳費額指的是什么?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工作通知 20230206】第一稅務所、各稅源管理部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在職職工 30人以下企業暫免征收和安置比例≥1%,減征 50%;安置比例<1%,減征 10%”的優惠政策 2022年12月31日到期,請各單位向繳費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現暫無新政策下發)。 這句話什么意思,能通俗的講解一下嗎?或舉個例子
企業哪些科目屬于金融資產,金融資產和經營資產如何區分呀?
民非企業,員工報銷的快遞費,油費和公司電話費、辦公用品、稅控盤費、車險、車船稅等等入現金流量表里的哪個項目?是入購買商品、接受服務支付那一項目嗎?如圖所示
合伙企業經營所得是按月申報還是按季度申報呀?需要報財務報表嘛?
請問老師,老板讓我虛開10萬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對方單位抵稅,對方單位給老板幾千塊錢,老板堅持讓我開,我講了所有要害都不行,并且命令我盡快解決,這種有沒有什么解決辦法
請問個體戶需要交哪些稅?有什么優惠政策?
公司通過起訴收到的貨款中含有利息費用,需要開具發票嗎,是含在貨款里嗎,另外簽合同是分公司,但是法院劃扣到總公司的款,發票是開分公司還是總公司的發票?
老師為什么貨款當日結清,還要先記應收賬款呢
老師,請問a公司的股東是b公司和c公司,a公司有利潤時,打到b公司,a公司交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么,b公司交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么
老師您好注冊新的公司步驟
在我小規模期間我采購了這批貨物回來我并未在我小規模期間進行銷售,也沒有按小規模的征收率開具發票的嘛,當時供應商開具了普票給我,我現在成為一般納稅人了可以要求供應商換開成專票給我嗎?
安置比例是多少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 1.5%。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殘保金
安置比例是這樣計算的呢,你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