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消費稅的貨物,除國家明確規定不予退(免)稅的貨物和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并持普通發票的部分貨物外,都是出口貨物退(免)稅的貨物范圍,均應予以退還已征增值稅
境內區外的出口企業(非生產企業)經海關報關并取得報關單,將貨物(用于半導體行業的劃片刀、吸嘴和機器設備)銷售給出口加工區內的企業并開具出口專用發票,之后持海關發放的《特殊區域核放單》將貨物運到區內企業指定的倉庫。在這種情況下,出口企業向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請出口退稅被拒,理由是“無出口貨物離境備案清單。請問:稅務機關這樣做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出口企業應如何爭取自身的利益?
出口企業符合下面條款規定:1、特準退(免)稅的貨物范圍:出口出口加工區的貨物;2、辦理退(免)稅的貨物范圍:出口加工區的區外企業銷售給區內企業并運入出口加工區,并供區內企業使用的國產設備、原材料、零部件等;區外企業可憑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和其他現行規定的出口退稅憑證,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退(免)稅;3、經海關監管區域或場所離境的貨物:報關進入特殊區域的貨物,視同出口享受退稅,這種進入特殊區域的貨物,可能留在特殊區域,也可能后續再離境,無需提供出境備案清單。現在出口企業享受不到出口退稅,稅收機構唯一的理由就是“沒有出境備案清單,不能享受退稅,只能是免稅”。出口企業應如何應對?
我司為自貿區企業是A ,國內供應商是B,國外客戶是C C從A處采購商品(美元結算),A從B進貨(美元結算),由B出口,A提供給 C清關手續,提單在路上更改發貨人和收貨人,這個業務在財務和稅務上如何合規合法呢? 這個業務模式看起來像是一種轉口貿易,也就是A公司作為貿易中介,B公司作為實際出口商,C公司作為最終買家。在財務和稅務上的合規性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 發票問題:A公司從B公司采購商品時,B公司應向A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A公司再將商品賣給C公司時,也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 稅務問題:B公司作為出口商,其出口的商品可以享受增值稅退稅政策。A公司作為貿易中介,其收入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3. 外匯管理問題:A公司收到C公司的美元付款后,需要按照中國的外匯管理規定,將外匯兌換成人民幣。同
老師、應收賬款余額在貸方 表示什么意思?
請問 暫估入庫票回來后發現估高了 那么成本結轉需要沖回成本 是同方向紅字沖回嗎 那么庫存臺賬上怎么處理呢
老板從銀行賬戶取出10000元作為備用金,這個要怎么記?
這道題的D選項,在明顯微小錯報臨界值處已經提到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需要將組成部分財務信息中識別出的超過這個臨界值的錯報通報給集團項目組
金蝶旗艦版自制入庫核算流程
老師,你有吉林省各項稅率表嗎
你好,老師,想問過問題,預付賬款發票沒辦法取得了,這個賬怎么做平
老師,小規模交稅能用到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嗎
累計賬面上有未交增值稅余額,但是現在4月增值稅申報表應交增值稅為零,以哪個為準
老師,請問如果薪資15000元,然后公司幫個人承擔個人部分一半的社保,個人部分是500元,請問稅前工資是多少?請列公式和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