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工資都是當月計提的 這個看實際所屬期
2021年1月份,發2020年12月份的工資。2020年12月份的工資個稅怎么計算?2020年12月份工資的個稅是2021年1月份當月申報扣除,還是2021年2月份申報扣除?
你好,申報2021年度殘疾人就業申報的時候,2020年得12月份的工資是2021年1月份發得,這個計入殘疾人工資總額里嗎?
你好。我想問一下,申報2021年殘疾人就業申報里的工資總額,不是2021年得1月到12月的工資嗎?他還包含2020年12月的工資嗎?雖然2020年12月的工資是2021年發得,也計入?為啥?
你好,申報2021年度殘疾人就業申報里面,工資總額是看計提的1到12月份的工資總額是不?那2021年1月也有發放2020年12月份的工資,但是2020年12月的工資計提在2020年12月份,這個不算了嗎?
老師,殘疾人就業申報表里的工資總額,看工資的所屬期是啥意思呀?我沒明白,我申報2021年得殘疾人就業申報表,比如2020年12月計提2020年12月份工資2月,2021年1月發放2元,2021年1月計提2021年1月份工資3元,2月發放1月工資3元,3月計提4元工資等都是隔月發放工資,當月計提,到了2021年12月計提2021年12月工資1元。2022年1月發放上月工資1月,那這個殘疾人就業申報里的工資總額是怎么加的呀?老師幫忙加個開頭和結尾就行,
在我小規模期間我采購了這批貨物回來我并未在我小規模期間進行銷售,也沒有按小規模的征收率開具發票的嘛,當時供應商開具了普票給我,我現在成為一般納稅人了可以要求供應商換開成專票給我嗎?
我想問一下,酒店給我開出的普票我沒報銷,公司會查到這個個報銷嗎?這只有開出方和我知道這個事
生產型加工企業,如果當初沒有搞清楚狀況人工不容易分清楚,就用的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沒有用生產成本和庫存商品科目,必須改賬嗎?
填寫出口收匯明細表的時候,收匯單上顯示的金額,不和報關單上面一樣,可能三張銀行憑證對應了四五單報關單,那我要怎么填
房屋租賃行業,客戶轉租金到公戶,再從公戶轉到老板私戶應該怎么備注
月工資3萬,如何根據稅收政策,合理避稅
可以做到銷售費用-材料費嗎這個科目嗎
老師客戶打的開模費,這個不會退給客戶怎么做會計分錄合適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做純貿易出口,小企業會計準則,以cif 形式出口,保運費是不是就是代外國客戶支付?我收到的國內發票不能做我們費用?
怎么找不到下載個稅代扣代繳客戶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