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7.22申報那次作廢好了
1、軟件開發企業,2020年預繳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過后發生全部退稅情況,我想不退稅,留到后面抵減,比如留到2021年第二季度抵減,原本我第二季度6月份計提當季的企業所得稅時,借:所得稅,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7月申報后按正常情況應該是繳納,但是因為把這個不想退的稅留到這季度抵減了,所以實際情況就是銀行存款沒有支出,那我在7月份繳納的這筆分錄貸方做什么分錄? 2、支付了一筆費用30萬,對方可開回了30萬的發票,但是這筆費用實際上不是一次性用完的,是把30萬充值到平臺上,分期用的,我不想一次性把30萬入到一個月的賬上,但是入長期待攤費用的話,我這筆費用實際使用時間又不足一年,我應該怎么辦?
老師好,我7.22第一次申報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退稅,結果被退回補充資料,我沒有提交資料,也沒有把這次申報作廢。到7.26我另外提交了一次申報,現在顯示已完成。那我7.22申報那次現在需要作廢么,還是可以不用管他呢。一直顯示的退回補充資料。
老師,如果我這個月一次性實發工資發24年1-12月全年的工資36000給一個人,交個稅的話現在按年算36000不用交,但是實發的次月申報個稅如果扣除全部能扣除的之外產生個稅了,那么當時需要交個稅不? 是當時先交了等個稅匯算清繳時再退掉?還是只要全年沒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當時就可以不交直接等到超了的時候再交個稅呢?
老師您好注冊新的公司步驟
在我小規模期間我采購了這批貨物回來我并未在我小規模期間進行銷售,也沒有按小規模的征收率開具發票的嘛,當時供應商開具了普票給我,我現在成為一般納稅人了可以要求供應商換開成專票給我嗎?
我想問一下,酒店給我開出的普票我沒報銷,公司會查到這個個報銷嗎?這只有開出方和我知道這個事
生產型加工企業,如果當初沒有搞清楚狀況人工不容易分清楚,就用的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沒有用生產成本和庫存商品科目,必須改賬嗎?
填寫出口收匯明細表的時候,收匯單上顯示的金額,不和報關單上面一樣,可能三張銀行憑證對應了四五單報關單,那我要怎么填
房屋租賃行業,客戶轉租金到公戶,再從公戶轉到老板私戶應該怎么備注
月工資3萬,如何根據稅收政策,合理避稅
可以做到銷售費用-材料費嗎這個科目嗎
老師客戶打的開模費,這個不會退給客戶怎么做會計分錄合適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做純貿易出口,小企業會計準則,以cif 形式出口,保運費是不是就是代外國客戶支付?我收到的國內發票不能做我們費用?
不作廢的話是不是稅務局會以為沒有申報起呢
不作廢的話 這個申報記錄會一直顯示的退回補充資料??
是不是電子稅務局申請退稅時,被稅務機關退回來就可以點作廢,如果審核通過了就不能點作廢了。
對的 這樣理解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