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材料開始就要分開比較好
采用選擇法是什么意思?那我們單位生產水穩包含攤鋪,就是一個混營,我們簽訂水穩攤鋪合同含材料和攤鋪,全部開九個點;簽訂水穩材料合同開十三個點發票,工程成本和生產成本也分開核算;這樣算分開核算?
單位是生產水穩并且攤鋪的,單位簽訂十三個點發票就開具十三個點的發票,單位簽訂水穩攤鋪工程包工包料,那我們就根據包工包料開具水穩攤鋪工程發票,基本都是水穩工程發票,水穩工程一年有一兩百個,水穩工程一天就可以完成一個項目,那我工程施工成本科目需要按項目一個一個分?
單位生產水穩,就是石子和水泥攪拌的,然后把混合物送到工地,讓機械碾壓,客戶簽訂十三個點的合同,我們就開十三點發票,如果簽訂水穩攤鋪工程就是包含水穩材料和水穩攤鋪,我們就開九個點的發票,我們經營內容有材料銷售和工程服務,我這種情況算混營還是兼營?那我的成本科目怎么設置呢,我們一年到頭百分之九十五是工程發票,工程是我們包公包料的,我的成本科目怎么設置?又有材料又有工程,雖然是同一個東西
單位生產水穩,就是石子和水泥攪拌的,然后把混合物送到工地,讓機械碾壓,客戶簽訂十三個點的合同,我們就開十三點發票,如果簽訂水穩攤鋪工程就是包含水穩材料和水穩攤鋪,我們就開九個點的發票,我們經營內容有材料銷售和工程服務,我這種情況算混營還是兼營?
單位生產水穩,水穩就是石頭和水泥攪拌,我們根據客戶合同簽訂材料合同就是開具13個點發票,如果客戶簽訂工程合同我們開具九個點的發票,實際上我們不管是材料銷售還是水穩工程,都是一樣的成本就是料子和機械攤鋪,單位就生產水穩,沒有別的任何有任務。我這個成本怎么分開呢,是領用材料就分開還是全部生產成庫存商品在領用到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