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我單位是一般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農業培訓機構,跟各地的農業農村局合作,農業農村局幫招生開班上課,我單位給農業農村局開票,開票內容是非學歷教育,免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但是(財稅〔2016〕68號)的規定,一般納稅人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難道我單位開免稅的發票是開錯了嗎?還是受疫情影響一般納稅人按簡易計稅方法提供非學歷教育可以免稅? 回答:提供非學歷教育免稅的政策在2022年沒有延期,目前已過期。提供非學歷教育可以采用簡易計稅。 另外,需要判斷單位所給款項的性質,如屬于財政補助是不交增值稅的。 以下是相關規定: 、增值稅 (一)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二)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2)農業農村局付款給我單位,這筆款是屬于財政性撥付資金嗎?如果屬于財政性資金應該是不征稅的,難么到時候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不是要填財政性資金那張表進行納稅調減?不征稅收入所對應的成本好像是不能稅前扣除的? 回答:后邊這個問題是企業所得稅問題。對于收到的資金是屬于財政補助還是政府購買服務,需要根據以下判斷: (一)如果滿足下面所列條件,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但是形成的支出不允許稅前扣除。如果沒有滿足下面所列條件,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1. 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2. 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3. 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二)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需要做納稅調整。 判斷收到資金是都是財政補助還是所述單位購買服務是關鍵。
老師,我們是供應鏈企業,專門給大學食堂配送蔬菜和肉。我想問一下,項目上4月份有一天去學校詢價,用的是某個員工的車子,領導說是給那個員工100元,相當于是那一天的加油補貼吧。我們是5月份發4月份工資,這個100元我可不可以做在4月工資表里,給這個員工以加油補貼的形式發給他?不過這個加油補貼,只是那一天的,不是每個月固定的補貼。這種情況不經常發生,是偶爾發生的,偶爾會用到員工的車子
老師?請問4月份員工個稅已申報,現在發現有個別錯誤,個稅申報還能更正嗎?
請問老師民間非盈利組織需要調賬,可是沒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這個科目那我要怎么做用什么科目呢
為啥調整以前年度的收入計入收入科目,而不是計入以前年度損益科目?
@董孝彬老師你好,有中級問題請教
老師您好,請問做新電池銷售,如果實施以舊換新的方式,或者以租賃電池的方式可以合理的避開開票嗎?謝謝
老師,監管會計是干啥的呀?
老師,我們是運輸公司一般納稅人,公司沒有車輛,找個人司機代運,我們給他們加油,發工資。 現在加油費占收入的73%,稅局要求我們寫情況說明,請問這個要怎么寫好!
抖音來客明細在哪里查看。
影響當期損益是啥意思呢,是讓求什么的,比如固定資產清理
老師,開票開非學歷教育的發票免稅的政策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在稅局那號文我都找不到
老師,但是單位也是通過招投標的形式確定項目的,而且合同也有規定只用用于培訓而,這筆錢還是按人頭算的,之所以開免稅是符合農,林,牧漁業技術培訓。所以是不是屬于財政性資金我頓時都蒙圈了[捂臉][捂臉][捂臉]
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稅費政策實施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8號)規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文件出臺的稅費優惠政策,執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凡已經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3月31日。
老師,但是單位也是通過招投標的形式確定項目的,而且合同也有規定只用用于培訓而,這筆錢還是按人頭算的,之所以開免稅是符合農,林,牧漁業技術培訓。所以是不是屬于財政性資金我頓時都蒙圈了[捂臉][捂臉][捂臉] 回答:按文件規定如果不是財政補助。那就要按正常的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規定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