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2021年一年的銷售面積分攤。21年匯算清繳,應該按照21年銷售面積確認的收入及對應成本分攤。不是土地增值稅。
老師,請教一下,房地產開發企業,關于收入成本結轉的,如果一個項目有五期,每一期都有幾個樓棟,每期都是每年年底結轉收入成本,現又到年底,公司一至三仍然要更新今年銷售的部分,結轉今年銷售的部分,請問這部分該怎么結轉?第二個問題,四期是之前一直預售,至今未結轉過,在今年年底會交付,有部分樓棟需要結轉,又怎么個結轉法?方法是什么
甲公司為房地產開發企業,2020年5月8日開工建設某住宅小區,至2021年4月30日全部竣工結算。甲公司按一般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開發成本中“土地出讓金”為10000萬元,土地面積為12000平方米,可供銷售的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2021年1月甲公司對該小區進行預售,取得含稅銷售收入為28340萬元,銷售建筑面積為10900平方米。2021年5月完成該部分項目的交付,申報納稅。請寫出(1)該企業1月份收到預收款項并預繳增值稅的會計分錄。(2)該企業5月份確認收入并確認銷項稅額的會計分錄。(3)計算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并寫出相應的銷項稅額抵減的會計分錄。
甲公司為房地產開發企業,2020年5月8日開工建設某住宅小區,至2021年4月30日全部竣工結算。甲公司按一般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開發成本中“土地出讓金”為10000萬元,土地面積為12000平方米,可供銷售的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2021年1月甲公司對該小區進行預售,取得含稅銷售收入為28340萬元,銷售建筑面積為10900平方米。2021年5月完成該部分項目的交付,申報納稅。請寫出(1)該企業1月份收到預收款項并預繳增值稅的會計分錄。(2)該企業5月份確認收入并確認銷項稅額的會計分錄。(3)計算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并寫出相應的銷項稅額抵減的會計分錄。
甲公司為房地產開發企業,2020年5月8日開工建設某住宅小區,至2021年4月30日全部竣工結算。甲公司按一般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開發成本中“土地出讓金”為10000萬元,土地面積為12000平方米,可供銷售的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2021年1月甲公司對該小區進行預售,取得含稅銷售收入為28340萬元,銷售建筑面積為10900平方米。2021年5月完成該部分項目的交付,申報納稅。請寫出 (1)該企業1月份收到預收款項并預繳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甲公司為房地產開發企業,2020年5月8日開工建設某住宅小區,至2021年4月30日全部竣工結算。甲公司按一般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開發成本中“土地出讓金”為10000萬元,土地面積為12000平方米,可供銷售的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2021年1月甲公司對該小區進行預售,取得含稅銷售收入為28340萬元,銷售建筑面積為10900平方米。2021年5月完成該部分項目的交付,申報納稅。請寫出(1)該企業1月份收到預收款項并預繳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老師,25年1月份支付公司25年1--12月份,場地租賃費14萬 借:長期待攤 14萬 貸:銀行存款14萬 借:管理費用-場地租賃費1.1666 貸:長期待攤:1.1666 這樣對不對?
你好,老師,我公司收到稅務局電話,是說做納稅評估,也不是專管員,說要看一下賬,我們問了他們也沒說要準備啥,就說到時候他們要什么我們在提供就行。像這種情況我們還是第一次遇到,一般稅務局會看什么,我們需要準備什么。我們是一家銷售商品的公司。
老師,對方幫我公司做勞務含貨款,支付的草坪款,銀行存款支付了10萬,但是沒有開發票給我,我要怎么做分錄?
固定資產為0,車輛加油費可以計入交通費嗎
老師,收到法人轉進來的投資款,除了做這個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還需要做其他分錄嗎?比如印花稅怎么體現呢?
老師,24年收到發票未支付,25年才支付 支付后,裝訂憑證,是否要在支付憑證后面,再附一次24年收到的發票?
有勞務資質的勞務分包公司接了一個包工包料的活,能干嗎,合規嗎?
增值稅計算方法怎么看是屬于簡易計稅方法?
做會計需要給公司制定財務規章制度嗎?
去年漏做了一筆收入,在做匯算年報提交系統提示收入比對異常,核實后發現24年漏做了一筆收入,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