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那就從對公賬戶走的呢,本來繳納社保就是一個合法合理的事情
老師,你好!我們做內賬,公司員工購買社保,個人部分公司代扣代繳,為了用“應付職工薪酬”核算公司每月的實發數,故直接把每月代扣的社保費直接入公司管理費用—社保費,因為就算是員工個人自己交的社保,也是從工資(應付工資)里扣的,員工沒有另外掏錢出去,所以為了更好的了解每月實際發放工資數和每月從賬戶上實際繳納的社保費,就不采用外賬繳納社保的處理方式“其他應收款—員工個人社保部分”,這樣做內賬可行嗎?
你好,老師,我們單位三個股東,都有各自的辦公地點,是否有各自的對公賬戶不知道。總公司是納稅主體。建筑行業。每個月繳納社保費,那三個股東收下都有自己的員工,比如每個股東下分別是10個人。他們會分別把各自10個員工的社保費分別通過一個個人賬戶打入總公司來繳納,這樣就是和公司形成了3個個人的往來,其他應付款。這樣負債越來越多,這個有什么合理途徑來繳納社保費呢
你好,老師,建筑公司,三個股東,其中一個是大人,另外兩個股東各自承攬項目使用公司資質。股東負責自己員工繳納社保費用,付款途徑是以個人名字轉給公司公戶,或者個人私下對個人,然后再轉入公戶,去對公繳納社保。這樣就形成了其他應付款個人。這個有什么方法做到沒有其他應付款掛上
老師,我們公司只有一個法人股東,實繳資本是0,目前經營費用也比較少,都是我們公司的實際負責人自己墊資,之前像繳納員工社保稅費之類的,都是我們負責人把錢從他私戶轉到公戶再繳納稅費,但是現在母公司那邊不讓這樣轉賬了,說只能存現,請問這有什么區別嗎?
一般納稅人電氣公司,外賬是請的代賬公司在做,內賬好幾年都沒做過,而且發生的業務大多數都是股東私卡在代收付款,(工程期間是股東張三在墊付費用,后來收到的工程款甲方對公轉賬給公司,然后股東轉到私人卡個人費用也在里面,也在支付公司一些費用,反反復復的),現在需要把以前賬都整理起來,每一次明細賬都整理出來了,請問股東墊付5000元付人工費 如: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費5000貸:其他應付款-股東張三 可不可以這樣填寫記賬憑證 然后收到了工程款10萬,股東張三通過對公賬戶轉到了個人卡,分錄是不是:借其他應收款-股東張三100000貸:銀行存款100000 如果是手工賬記賬,如何核對公司欠股東張三多少錢?在哪里可以查找出來,我是會計小白,謝謝老師了
收匯時,匯率按哪天的?
合伙企業開發票有什么稅種,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呀?
收匯時,匯率按哪天的?
請問老師,老板讓我虛開10萬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對方單位抵稅,對方單位給老板幾千塊錢,老板堅持讓我開,我講了所有要害都不行,并且命令我盡快解決,請問我應該如何說服老板,虛開發票的邏輯老師可以說下嘛
合伙企業的法人能按工資薪金申報嘛,還是只能給法人按經營所得申報呀?
收匯時,匯率按哪天的?
企業哪些科目屬于金融資產,金融資產和經營資產如何區分呀?
民非企業,員工報銷的快遞費,油費和公司電話費、辦公用品、稅控盤費、車險、車船稅等等入現金流量表里的哪個項目?是入購買商品、接受服務支付那一項目嗎?如圖所示
合伙企業經營所得是按月申報還是按季度申報呀?需要報財務報表嘛?
請問老師,老板讓我虛開10萬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對方單位抵稅,對方單位給老板幾千塊錢,老板堅持讓我開,我講了所有要害都不行,并且命令我盡快解決,這種有沒有什么解決辦法
重點是,這三個股東雖然使用一個納稅主體,但是平時比如繳納增值稅,都按各自的項目核算,公司代交,然后股東把代繳的私下以現金過個人賬戶還回來。
所以這個社保費,是股東方以一個個人戶把他們手下的員工的社保費匯總一起,打入公司的,這樣不就行成負債了嗎!公司以管理費繳納社保,以社保人員做工資。
怎么能不行成負債,還能給他們手下員工交費了,還能按管理費用做成本!
那股東為什么不成立分公司呢,或者是子公司
應該也成立了,但是就各賺各的錢,在總公司納稅,還不合并報表,只合并開票收入和開票成本
這樣公司負債越來越多,其實根本不欠錢
我看之前會計這樣做的賬務處理。但是缺少一部,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ABC
你拍照的那個,其他應收款(個人部分)應該也是每個月沖平了的吧。這個分錄到是把往來沖平了 但是缺少一部,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ABC。這部分加進去才是負債的呢 我能理解你上面表述的意思,這樣操作是不規范的呢。可以讓總公司統一繳納社保,走對公賬戶給總公司轉賬
他們有沒有公戶我還不確定,如果有的話,公對公,是不是得合并報表了啊。可是他們不合并。如果沒有公戶,三個股東下面的員工繳納社保費用怎么在不增加負債的情況下,作為總公司費用然后統一申報繳納
不合并的話,那就需要走私人這樣的往來的呢,需要有人承擔這個費用。如果是公司直接付的話,不走往來,也需要公司有收款,這樣操作更不恰當
那這樣呢,公司正常給這些員工繳納社保費用走公戶,然后私下,個人對個人把錢還回來呢。
有負債會越來越多。實際不是真實發生的負債,但是也不可能平,那進入到營業外收入,還要繳納25的所得稅。開玩笑嘛,誰來承擔,肯定是總公司法人股東承擔了,不公平,也不實際啊。
還有就是,現在總公司公戶凍結了,這個扣款更不知道怎么處理了。
個人對個人把錢還回來,你這個邏輯不是很理解。你的意思是公司出錢給員工繳納,出錢的人走私賬把錢還給公司?
我意思,總公司走公戶替其他股東的員工繳納社保費,然后這些費用,股東再把錢以其他個人名義還給總公司的個人
這樣操作也是可以的呢
這樣就合理了對吧,最起碼不會增加往來負債了
但是現在已經積累的這些負債,該怎么處理呢
那需要讓股東把錢還到公賬。但是我這邊看你老會計的賬務處理,這塊是平了。你可以再核對一下賬務,邏輯關系對的話,就按你的思路處理
是公司欠股東的負債,實際沒欠,老會計少做一步。沒有平
好的呢。之前已經積累的這些負債,需要公司收的款去流動起來付給分公司股東,然后私對私處理。或者是采用工資,報銷方式沖公司欠股東的負債
私對私回來,這回流資金還得以個人名義回來,用錢的話,個人錢還得進公戶,一樣有負債重復
有啥好辦法計劃下這個業務,盡量別有那么多其他應付款
你上面說的那個方案可以處理,以后未發生事項。但是之前已負債部分,需要走報銷,或者發工資才可以合理沖銷